[討論] 空印案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7-09-13 06:32:52
明朝時每年地方都需派人至戶部報告財政收支賬目,所有賬目必須和戶部審核後完全相符
方能結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項不符就必須駁回重新造冊,且須再蓋上原地方機關大印才算
完成。因當時交通並不發達,往來路途遙遠,如果需要發回重造勢必耽誤相當多的時間,
所以前往戶部審核的官員都備有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以備使用。這原本是從元朝既有
的習慣性做法[1],也從未被明令禁止過。《劍橋中國明代史》解釋,錢糧在運輸過程中
會有損耗,所以從運送一直到戶部接收時的數字一定不會相符,在路上到底損耗了多少,
官員們無法事先預知,只有到了戶部將要申報之時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額,所以派京官員都
習慣用空印文書在京城才填寫實際的數目。明太祖朱元璋獲知此事後大為震怒,認為這是
官員相互勾結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處罰所有相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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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就跟這個空印案一樣
朕要說你有罪就有罪
朕要說你無罪就無罪
想殺就殺
想留就留
現在的中國,果然還是一個落後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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