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統一的條件跟能拖就拖

作者: prudence (煩惱皆菩提)   2017-10-10 09:18:11
※ 引述《BASICA (二楞子)》之銘言:
: 我剛剛居然被警告一次?原因到底是我說這裡烏龜甲魚什麼都有妨礙板務?
: 還是版主背景有問題?
: 你這裡規定不可以叫人共匪,但是「土共頭頭匪氣十足」八個字不算叫人共匪就對了?
: 再說、本版內容出出入入就是有問題。我在這裡弄得那麼痛苦幹什麼?
警告你的原因是因為你在置底檢舉處寫跟檢舉無關的事情.
如果我要認定你"烏龜甲魚什麼都有"是挑釁引戰的話,
你現在不會吃警告.而是會直接給你水桶進去蹲.你有沒有想清楚?
如果我背景有問題導致我立場偏頗的話,我幹嘛幫你處理檢舉案?你有沒有想清楚?!
基本上我在這裡的話就會盡量公平維持版上的討論風氣,
但是也會自制不會弄到文字獄的情況,讓大家有相當自由的發言空間.
但是人身攻擊是"不被容許"的,因為會使用到人身攻擊.其實已經脫離了討論主題.
也只會引起雙方的負面情緒.結果就是情緒性發言互相攻擊,討論不了了之.
至於你檢舉的部分,我承認是個不好判斷的例子.
我也同意等其他版主上來協議這個例子應該如何處理.
如果你對這樣還不滿意的話,我也歡迎你到看板 PoliticLaw 申訴.
我很樂意看到你行使自己的權益.
如果你還是認為我立場偏頗,背景有問題~不適合處理你的申訴.
好,我會跟其他版主協調 以後你的申訴都由MOMOTT處理.
但是我還是希望你理解,當你在質疑版主背景的時候.這是以人廢言.
用質疑我背景的方式去質疑我管版的能力,這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尤其是我已經舉了例子,我並沒有對你有特別待遇.
當然這點你信不信隨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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