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我的其他觀點
1990 台灣還是黨國威權時代,阿輝伯雖然掛總統名但
舊黨國保守勢力加上郝柏村影響力巨大 特別是軍權 ,
所以 郝北北一定調 大多很難用現代民主法治的想法去處理追究,
也沒人有實力去得罪軍警勢力。
當時台灣中國根本還在敵對氛圍之中 加上台灣又無法派人
去中國正式查案 就難以去調查原因及追究事實跟進行相關責任認定,
當時誰找台灣軍警的麻煩就是找死 ~ 況且又是"敵方"那邊來的人
加上當時中國人偷渡及漁民越界搞怪糾紛多, 台灣軍警被搞到很火大。
當時守海防 中國偷渡客逃避追捕時 上頭還不讓我們開槍已算很仁慈了,
一些偷渡的還很猖狂笑台灣軍警沒用。
如果拒捕就開槍開砲攻擊上上媒體, 大概可大幅度壓制偷渡客的氣燄。
反正當時舊黨國時代 就跟現代老共的作風差不多,
但台灣當時一些標準還算人道 , 所以我猜測是有留讓漁民
開船艙一條生路的說法較切合當時軍警的作風, GY一點但不會
搞到你沒生路 。 但後來死了不少人除了遣返作業GY粗糙外
這中間究竟出何事 算是一個懸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