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社運人士被迫逃到台灣生活,究竟新加坡

作者: prudence (煩惱皆菩提)   2018-03-25 21:03:24
※ 引述《nanlong (懶龍)》之銘言:
: 順路統合一下我的心得,我較喜歡從心理層面去看某些網友心態。
: 這次難得來個星國的網友? 就我相關的猜想如下
: 星國講究功利現實 中文的文史教育沒中文國度好可理解,
: 特別在本版有時需要歷史及意會的模糊表述的理解,這方面不適應
: 多次發生對其他網友論述的誤會 。
: 個別方面可看出某些人樂於效忠星國執政黨 ~光說好的地方
: 強力掩飾黑暗層面並反擊提出質疑者,這算是好的黨員情有可原。
: 但有時邏輯跟標準矛盾且多套並承認普遍性歧視他國則是不智。
: 竟只要某評比總成績好就不用管其他項目,
: 並以情緒性言詞貶抑想法不同的網友要求對方不可議論。
"我深信,無論我面對多少困難,無論需要花多長時間,政府總有一天會無條件釋放我…
有了人們的不斷支持,我希望最終可獲得完全自由。
在人民行動黨的統治下,並不存在著真正的國會民主制。從本質上講,行動黨一
直都是一黨專政。行動黨似乎想要維持唯一主導的政黨的地位,而其他小黨邊緣對立,
作為行動黨新議員的「陪練夥伴」。反對黨永遠不被允許壯大起來……一黨制很有可能變
成獨裁政體,更糟糕的甚至是朝代統治。行動黨……看似精英、傲慢,自視為最好的,最
適合統治新加坡的政黨。而且他們實施鐵腕政策。
新加坡政治犯 謝太寶"
你真的想的太簡單了(苦笑)...
在淡馬錫之下,新加坡特許跟國有的權力都藉由經濟之名掌控在人民行動黨下.
你以為林鄞義只是個個案而已嘛?
不,當然不是.就跟國民黨的白色恐怖一樣,
人民行動黨的壓迫從經濟 社會 司法 樣樣都可以交叉使用.
惹耶勒南就是因為選舉引起的毀謗案,惹耶勒南被裁定須賠償名譽償付超高額的賠償金.
2000年5月~惹耶勒南因故延遲償還賠償款,
之後被新加坡高等法庭宣判破產.因此喪失議員資格.
就因為他1981年時惹耶勒南於安順選區補選中,擊敗了執政黨新加坡人民行動黨的候選人.
當選成為新加坡獨立以來,第一位反對黨的國會議員.
因此之後就成為人民行動黨的目標.
就像我前面說的~每過一次選舉就有一個反對黨人士從政壇消失.
「在新加坡,通過法律程序迫使一些
批評者破產,從而使他們退出政壇,使用誹謗罪起訴來搞倒政敵,是新加
坡政界高層慣用的方式。」
惹耶勒南不是最後一個,但是是最著名的一個.
所謂的毀謗?在台灣看來是極其可笑的,尤其是公共領域的質詢跟疑問.
都是可以放大解釋逼你認罪的.在台灣這就跟太陽花要行使抵抗權.
被司法迫害說是毀謗國民黨一樣.
並開始使用種種的迫害讓你在台灣活不下去.
我想,這樣你大概會比較懂得何謂新加坡的毀謗...
如果你想知道我為啥知道那麼多,我再私信跟你說好了.
: 所以我要說的總結論~照其邏輯好了, 一國在現在要生存發展
: 應付外敵總國力跟軍力很重要的。
: 反正新加坡的國力跟軍力評比 落後台灣跟中國排行不少,以其邏輯
: 是否要請有這心態者在本版惦惦吃飯就好? 很多國家網友還是很歧視國力軍力
: 跟總體經濟力差他的國家 。 台灣網友是不會不過對方有時硬要這樣比歧視力道
: 有時我們也會順應來客意願比一下。
: 別人出國是要交流廣結善緣~~ 有人出國則喜歡拉低該國形象。
新加坡本身腹地狹小,所以是完全的攻勢軍力.
畢竟等別人先打過來~還來不及反攻.大概就可以組流亡政府了 XD
基本上,新加坡跟中國.這兩個地方我永遠不會再去.除非被抓去(大誤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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