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起本版抵制「討論新加坡事務」運動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4-01 12:07:06
原文恕刪,我有些不同看法想提出說明一下。
首先。
版主的不分,我覺得雖然主觀認知的部分,略有不同。
但每個人所接受的教育、成長環境不同,先天本就不會觀念一致。
後況後天的言行性格與生活坐息,更是影響我們政治傾向的關鍵。
而且我們的政治傾向是可能會因時空背景與經歷不同,而改變。
所以執法的標準與界定,仍有可能不一致,技術上可採用判例修正的方式改判。
執法的部分。
我以前也常過度針對哇哈哈集團的發言人、發文,版主直接刪文止血。
並未對我提出警告、也未有特別的公告裁示。
我腦補猜測,版主可能覺得避免爭議文章就好,不需要太放大強調。
當我或對方被刪文,未被警告或處罰,自己也知道自己有沒有太過。
最後,對某人的判決,如果大家覺得不公,可以舉證、檢舉、申訴。
版規有些地方跟法律條文一樣是死的,有觸犯就不是自由心證能解釋硬拗。
如果那個人真的踩線,版主申訴檢舉後仍不受理、與版主溝通無效,再到組務申訴。
組務一般很挺版主自治的管轄,只受理處理版主是否有依照版規處置。
換句話說。
如果版主沒有引用不當、或該版友有閃過版規,申訴才會無效。
組務界定的部分,有點類似二等法院,只認定採證與法條引用。
如果是主觀認知的問題:是否溝通挑釁、引戰,組務不受理(受理也不會處理)。
又如果版規沒明訂處分方式,可口頭警告,版主處分未必完全失當。
只是我們看到的角度與立場不同。
最後,是我個人感想。
除了哇哈哈集團發言人跟少數偏激分子(我以前也算偏激分子XD)。
我覺得設立這個版的目的,不是當一言堂或歌功頌德的同溫層。
中國自大太瞎的部分,我們能舉證或打臉。
但不需要遏止他們的發言機會,這是民主自由社會與共產專制社會最大不同。
另一方面,我們也能由不同角度檢驗是否我們自己有盲點、修正。
例如中國已經行之有年的計程車發票。
臺灣那麼小,至今連開發票都很落漆,中國一線城市的這項很讚。
是否繞路、退費,遺失物品在車上,都能憑發票追蹤、退款。
只是他們不知道這點很棒,我們也沒人注重這一項。
真正我們該探討、炫耀的,不是這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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