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是在說「在民國114年前,停止運轉全部的核電廠」,有這
: 條法律在,不管藍綠誰執政,民國114年後,就沒有核電廠。
: 而公投過了,這條法律失效了,也就是說沒有了這條法律,要再禁核電,就要
: 公投通過二年以後,再經過立法院重新立法。
: 換句話說,沒有了法律的約束,誰來執政,只要不違法,都可以執行自己的政
: 策,想禁核的,就可以禁核,想擁核的,就可以擁核。
: 公投過了,只是沒有了禁核的期限,而不是開放核電,更不是要立即使用核電
: 。
: 要批評我國法律之前,第一要先知道公投法再講什麼,第二要懂得中文,看得
: 懂公投主文的意思。
綠民最令人厭惡的
就是選輸了
立馬來個鬼扯
玩弄文字遊戲說其實自己沒輸
所有的都可以繼續做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
說得是 民國114年之後不得運轉核電機組
而公投通過廢除後
當然是現有核電機組仍可運轉
那這代表民進黨政府可以運轉也可以不去運轉嗎??
當然不是!!
這時必須回歸電業法
第一條 ...推動能源轉型、減少碳排放,....
只要煤或天然氣發電機組增加或提升運轉,
就違反了第一條
至於民進黨搞的風力發電...算了吧
那種電價,只能說是暴肥了廠商
然後政治獻金又流向政客
人民只有一種結論
2020非要讓民進黨大敗不可
看你們還能怎麼個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