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dmvp (無名氏)
2019-07-11 00:06:19特首說要跟「反送中」代表協商?
特首是行政首長,他代表了什麼?
「民意」?「支持者的民意」?「反對者的民意」?
他如果代表「民意」,那明明反對者的人數眾多,是「主流民意」。
那她明顯只代表了支持者的民意,為何她代表了少數民意。而且是單一民意。
明明就有這麼多反對者的民意,她為何不代表?只單一的代表了支持者的民意。
她不是應該代表「全部的民意」嗎?
另外,要協商,那支持者的人民為何不推派代表去跟反對者「協商」?
而是由特首當支持者的代表?這是什麼邏輯?
而且雙方人數差這麼多,還需要協商嗎?
說穿了,這件事直接「公投」就解決了!
當然我知道支持者和港府不會這麼做,因為這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自取其辱,到時候公投出來的結果會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