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macaronilee (事情已解決)

作者: taiwanalien (晚安地球人)   2015-01-04 01:35:52
檢舉人ID:taiwanalien
違規人ID:macaronilee
違規人資料:
(可填寫對方電話、email或其他資料,請注意使用***取代部分資料以免觸犯個資法)
姓名:李先生
電話:0921842224
email:
違規事實:
被檢舉之ID僅限在本文下以推文回覆
交易日期與時間:104/1/3 22:55
地點:台北奇岩捷運站外。
原文出賣物:Pentax K-5(快門數 8000 ) + DA 18-55mm f/3.5-5.6 AL WR(防潑水
實際出賣物:Pentax K-5(快門數 35021) + DA 18-55mm f/3.5-5.6 AL(無防潑水
交易金額:11000元
事由:
網站拍賣物,與面交物不符。
1.未給KENKO保護鏡與副廠電池,
2.快門數從文中的八千多,變成:35021。
3.文內出售鏡頭為: Pentax SMC DA 18-55mm f/3.5-5.6 AL WR(防潑水)
賣給我的居然是:Pentax SMC-DA 18-55mm f/3.5-5.6 AL (無防潑水)
站內信對話如下:http://ppt.cc/Swwv
由此信可見,李先生答覆,會讓買家認為機身是在「集英堂所購買的公司貨」。
於現場面交並試拍付款後,我準備驅車時,
發現他漏給了文中的「KENKO保護鏡、副廠電池乙顆」
並隨即打電話,但李先生未接,故以手機簡訊詢問:http://ppt.cc/yhyB
隨後,李先生以簡訊回應「和PTT所PO文的賣物不一樣」。
問題是「面交當場你並未盡告知義務。」
我付款離開後,才知道我現場買的、與網站賣的物品不同。
接著我再以簡訊詢問「此機身快門數時」,李先生就杳無音信,電話不接直到現在此刻。
(李先生今早八點後回覆,表示當時已開車往台南路上,並與友人通話,故無法接應)
http://ppt.cc/2zrj
因PENTAX無法以機身查快門數,故我返家後以EXIF查詢:
http://ppt.cc/p1l4
從賣文的「八千多」,變成「35021」快門數(現場試拍與回家,共拍不到二十張)。
如果今天李先生,您認為您賣的是水貨變公司貨,
少給保護鏡與副廠電池,快門數別差太多,
而你事後才以簡訊被動告知我的狀況下,那我可接受。
問題從原本文中八千多快門數,變成35021,
原文賣物是WR綠環防水鏡,現場賣給我的居然是沒WR的綠環,
你有膽賣這價格?
李先生表示:
因有兩台K-5出售,原文的8000多快門集英堂水貨機子已賣給唸政大的板友;
故此35021快門數公司貨機出售時,他也忘記改出售內容物。
而鏡頭部份,他表示不知情此鏡無防水。
故我給您補救方案,請於今日1/4日上午十點前給我答覆
1.原款11000退給我+100元我開車的油錢=11100
賣物還給你。
限今日中午十二點前,於捷運科技大樓站外,
一手還錢,一手還物。
我會帶你去旁邊7-11領現金;假如無法領現,我會以驗鈔機確認,
未達成我要求,我一定提告。派出所我走路五分鐘就到。
我只需花一小時,就可以完成報案手續。
GAMESALE板最大宗詐騙案,我就是原告之一,該人有賠不完的錢與跑不完的法院,
別測試敝人我的底線。
李先生已於今日上午10:55分匯款11000元,
K-5機身與18-55mm AL無防潑鏡 快門數三萬五這台,
李先生表示他人現在在台南,白天不便台北面交,故我將擇以面交歸還或宅配寄送。
我相信人性本善,李先生自述 :「於不知情狀況下,出售與拍賣內容不符商品」
故我選擇相信。既然錢已歸還,我不予追究後續責任,並無損歸還原出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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