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MM綜合遊戲板 板規 V2.2

作者: kimwang (凱子)   2015-06-06 17:50:44
如有任何建議請在本篇下面推文討論
板規一
//板旨及板務行政原則
1-1 本板是DMM遊戲綜合討論板。本板板旨為讓所有在PTT上有玩DMM旗下
網頁/手機遊戲的玩家,有個專屬能分享資訊及討論的地方。
網頁遊戲以DMM GAMES及FANZA GAMES的オンラインゲーム(線上遊戲)的分類為準
包含基本無料ゲーム(基本免費遊戲)
不包含買斷制的有料ゲーム(付費遊戲)和遊び放題(月費暢玩)
手機遊戲則以Android DMM GAMES APP內的分類為準
包含アプリ(APP遊戲)和ブラウザ(瀏覽器遊戲)
不包含買斷制的有料アプリ(付費APP遊戲)
以上皆以日文原名為主
1-2 本板發文格式:
本板發文格式採用雙標籤制,發文時先依文章類型選擇下列文章分類,
   並在此分類後加上遊戲名稱縮寫的標籤,請注意雙標籤之間無空格
若文章非單一遊戲相關者可省略第二標籤
    ex.[閒聊][花騎].[健檢][千年]
[閒聊] 板友閒聊用,內容須與DMM旗下任一網頁/手機遊戲相關
[問題] 板友提問用,文內偷渡健檢時會更改標題為[健檢],並接受健檢文規範
[情報] 提供所有遊戲相關情報用
[心得] 活動攻略/角色評論/角色育成等等心得分享
[健檢] 向其他板友詢問/請益自身隊伍之組成
請確實填寫健檢範本
隊伍、進度、有無課金、目標關卡、組成想法等
目標關卡必須是目前陣容仍無法通過的
未確實填寫者依板規二處置
[徵友] 提供徵求遊戲內好友或公會招生用途
[帳號] 提供板友進行帳號交流 請在標題註明贈送或徵求
[抽卡] 讓板友貼大量抽角色的成果
只能發當次抽池的成果
必須一次抽日幣兩萬以上的量才能以此類別發文
不限定只能課金抽
但是抽的量必須大於或等同該遊戲花日幣兩萬能抽到的量
並附上以入手順序作排列的圖片為證
[炫耀] 讓板友炫耀手上有的角色
不限多久內抽到的角色 但必須截圖為證
標題禁止提抽的次數(或單數)以及內含的高稀有數量或名字
(ex. [炫耀][千年] 發錢慶祝)
並且發文必須提供至少合計2000P的獎勵給推文者
1-3 本板M文原則:情報文、攻略文、優質心得文、新手教學文。
請所有板友欲參與本板討論前先詳閱板規。
1-4 本板設有置底閒聊區、置底炫耀區、置底黑特區供集中討論
用途如下,請所有板友善加利用
置底閒聊區 提供板友閒聊用,內容較簡短不適合另開文章的閒聊
請到置底閒聊區
置底炫耀區 提供板友炫耀抽到的稀有角色或物品
避免板面混亂
置底黑特區 提供板友發洩DMM旗下遊戲的怨氣
1-5 本板原則為專板專用,若有在DMM平台上營運但已有專板的遊戲,
請到專板進行討論,買斷制的付費遊戲與付費APP如為H-GAME請到H-GAME板討論
目前有專板的DMM遊戲如下:
艦娘收藏-KanColle
碧藍幻想-GBF
闇影詩章-Shadowverse
戰爭雷霆-War_Thunder
魔物獵人-MH
公主連結-PCReDive
馬娘 -UmaMusume
板規二
違反以下板規者刪文,情節嚴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
2-1 所有類別之文章須滿30字方可張貼(不含標點符號,超連結視為一字)。
但超連結比例偏高時不計入字數,由板務判斷
2-2 張貼無關DMM旗下遊戲或內容過於空泛、無意義之文章(推文不受此限)
或張貼已有專板的DMM平台遊戲之文章
2-3 健檢文每人每個月同遊戲限發一篇,需滿足說明格式之要求,
帳號贈送文章每人每十四天限發一篇
帳號徵求文章每人每兩個月限發一篇
抽卡文每人每七天限發一篇
炫耀文每人每三個月限發一篇(炫耀文違規者依4-2進行判決)
若有多貼從最新一篇開始刪除。
(每個月一篇的定義為若1/10日發過文,則下一篇必須於2/10日後才能發
每兩個月與每三個月之定義以此類推)
2-4 本板禁止發文詢問首抽,有疑問請到置底閒聊詢問
2-5 發、推文內連結含18禁之圖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6 發、推文禁止使用注音文與火星文,特定代稱不在此限
例:聚樂第->ㄐㄌㄉ、蘿莉->ㄌㄌ...等
2-7 不符板規一、板規二發文條件者給予一日時間自行修改,依系統時間計時
時間內未修改者予以警告或水桶並視情況刪文處置,同篇文其他違規一併處置
板規二規定之時間一律依系統時間計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1~30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認定包含針對特定族群或
個人、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之形式,無論暗示、影射、同音異字,
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
以及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本版不禁止隊伍、角色之討論或優劣比較,但希望各位理性討論。
和解條約請看8-2-2
3-2 涉及誤導或不實情報者,板務得要求其提供實證,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證不足以證實或由板務告知而仍不修改者為違規
3-3 於不同類別文章偷渡其他類別內容(健檢/炫耀/送帳號)者
(於他人文章下炫耀者依板規4-3處理)
3-4 任何牽涉現實金錢之交易文。
3-5 未經他人許可轉文至本板,經文章原有者寫信來檢舉者
板規二與板規三採檢舉制,檢舉人請附上證據及簡述理由供板務參考,
情節重大時,版務有權不待檢舉處置。
簡述理由請勿加上個人過度解讀之內容影響板務判斷與造成查證之困難,
違反者將予以水桶三日處分。
檢舉不受理超過一週之案件,依檢舉及違規事實之系統時間認定
板規四
炫耀相關板規
4-1 本板炫耀相關板規所指的高稀有角色定義為:
該遊戲常設石抽(隨時都能抽的非活動課金抽)中
能抽到的最高稀有度以及該稀有度總合機率3%(含)以下的角色
4-2 炫耀文貼過後未滿三個月即再貼者(包含刪文後再貼)
刪文並水桶三日
(三個月之定義請參照2-3)
4-3 於推文張貼與討論無關之炫耀文章/圖片者,
經檢舉後,由板主裁定情節輕重,處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之裁罰。
板主需於公告說明警告或水桶原因。
(炫耀區與黑特區推文除外)
檢舉請附上推文所在的文章代碼和推文日期時間以方便處理。
攻略或檢證影片/圖片基本上不受此條限制
但若假攻略或檢證名義張貼炫耀影片/圖片者
(以大量高稀有角色打低難度關卡等)
將加重兩倍罰則
4-4 在同遊戲兩周內的各式討論文擦邊炫耀兩次以上者水桶三日
各式討論文定義:例如但不限於:閒聊、情報、健檢等
擦邊定義:暗示自己抽到高稀有或說抽歪等行為,以板務認定為主
(以文章發表的系統時間為準,非推文之時間)
板規四採檢舉制,檢舉人請附上證據及簡述理由供板務參考,
情節重大時,版務有權不待檢舉處置。
4-4之擦邊行為可分次檢舉,板務將會紀錄每個id被檢舉的遊戲與時間,
若滿足4-4的條件即予以裁罰。
板規五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暱稱、推文、簽名檔),退文並水桶60日。
5-1 張貼廣告文、未經板務審核同意之問卷文、非官方及板務之活動文。
5-2 提及、宣傳或影射所有由板務認定為外掛或不正當遊玩方式之文章
(包含暱稱、簽名檔)
或推文,如有類似事項不了解是否違規者,請先來信版主詢問。
5-3 大量洗板,張貼無意義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無意義之推文於文章內
標準由板主裁定,本條目採一篇一罰合併處置
板規六
張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為不受歡迎文章者,退文並永久水桶。
板規七
違反以下板規處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罰。
7-1 若有板友之行為本板板規未明載,但有違PTT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者,
處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罰。
7-2 額外公告之附註條例及暫行/臨時條款,效力等同板規。
7-3 置底閒聊區設立用意為提供各位一個輕鬆休閒的空間,
故若非重大違規或離題過遠者不處分
(討論板務、引戰、討論外掛、18禁討論等內容仍會處置)
板規八 加重處置及權利救濟方式
8-1 加重處罰:
8-1-1 累計犯規紀錄達警告第三次者,警告變更為水桶七日。
8-1-2 違規受水桶處分之累計次數計為當次水桶之加重處置
例:第二次受水桶處置且當次為板規三-水桶三十日時計為二倍,加重至六十日
8-1-3 深夜違規者違規處置兩倍,本條之加重與 8-1-2 累計
深夜時段定義為 00:00 ~ 07:00。
8-1-4 水桶處置後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與本尊一併處置,
並加計一次累犯倍率,分身違規者加計兩次累犯倍率並追加於水桶帳號之處置
代PO受處置人之文章者與原受處置人處相同處置
8-1-5 違反同條版規三次經處置後仍再犯不悔改者,
退文並第四次後每次違規額外加重10倍違規處置
ex.第四次違規加重10倍,第五次違規加重10X10=100倍,以此類推
8-1-6 本版違規採一件一審,合併處置,加重條款同時適用於多件違規之處置計算
8-2 權利救濟:
8-2-1 當事人對判決之結果受檢舉者對檢舉方有任何疑問、意見時,
請來信提出由板務討論裁決或利用 Sub_GTopics 組務管道提出
當事人之定義為直接受影響之人,如推文違規時直接被影響之原po、
違規文章及推文直接指定之ID、板務直接處置之對象等
8-2-2 和解條約:僅3-1的受害人可提出和解。
檢舉人可向受害者道歉提出和解,被檢舉人與受害人達成共識,
即可由受害人提出和解申請,以解除被檢舉人的判決。
為避免被濫用,一個被檢舉人一個月只得和解一次!
8-2-3 檢舉區亦可針對板務判決提出異議
五人以上對同一篇判決公告有異議並提出完整說法時成立異議案並重新審查
異議案之時效為判決公告起算三日內
8-3 文章內含板規三至板規七違規內容但自行修文者,採檢舉制受理案件
受檢舉者若發文及修文刪除違規內容之時間間隔未滿15分鐘則不處置
依系統時間及修文紀錄為準
情節嚴重者/惡意鬧版者則不適用此條版規處理
8-4 當檢舉之議題進入組務處理後,不再受理同一案件之檢舉及異議申訴。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01-02 11:00:00
問一下可以考慮開放一款遊戲一個帳號可以各po一次健檢嗎?我想很多人都會有小帳健檢的問題,可是本帳發過一次健檢小帳就不能發了……
作者: commandoEX (卡曼都)   2014-01-09 00:23:00
我覺得不好,要嘛你發在同一篇要嘛靠之前版眾給的建議去修改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01-15 09:15:00
是說不知道會不會出個魔界士兵,在魔界不降能力的
作者: vencil (vencs)   2014-01-16 12:54:00
可以發在同一篇吧
作者: dreackes (0.0/)   2014-02-03 14:00:00
聚樂第是上個月三抽抽到的
作者: kasumi999 (San)   2014-02-04 21:12:00
請問板規1-2的雙標籤無空格要不要考慮廢除,其實手機板根本就看不到第一標籤的框了,用手機發的話根本看不懂要加空格是啥意思XD
作者: ArrowEye ((ˊ← ←ˋ))   2014-02-05 11:12:00
(╮ˊ_>ˋ)<我比較想知道當初是怎麼訂出來的...聽說有爭論過? 但是像我這種後來才來的不太清楚怎麼回事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02-05 18:54:00
(′・ω・‵) 可以找古老的板規討論文 要改那個真的麻煩
作者: vencil (vencs)   2014-02-05 19:38:00
記得是版面整齊度跟搜尋方便度的問題那時候參與討論的意見是維持不要有空格的比較多
作者: ArrowEye ((ˊ← ←ˋ))   2014-02-05 19:57:00
(′・ω・‵)噢? 來看看..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02-05 20:07:00
(′・ω・‵) 因為PTT預設就是那樣 只有DMM板用雙標籤(′・ω・‵) 才多搞這個
作者: Diaw01 (Diaw)   2014-02-05 22:41:00
雙標籤不錯啊 DMM版特色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02-05 22:50:00
(′・ω・‵) 主要是刪空格的問題
作者: kasumi999 (San)   2014-02-06 21:04:00
倒不是刪不刪,是純手機用戶根本看不懂這啥意思XD當然我也不是純手機用戶拉,但時代在變嗎,家裡沒電腦的其實也滿多的了(只有平板跟手機
作者: WesMatthews (真小牛一哥(旅爵就是強)   2014-02-06 23:19:00
PTT又不支援手機 有問題去找作APP的人
作者: sk131 (鮪魚)   2014-02-07 12:59:00
強者我朋友確實電腦掛了後也不想再買,靠平版和手機就能活了
作者: pikachu2421 (皮卡@めぐ民)   2014-02-07 14:37:00
手機也是有KeyboardTerm這類和電腦介面幾乎一樣的APP
作者: gunnimom (乾媽)   2015-06-06 17:51:00
才過幾秒就慢了!!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5-06-06 19:23:00
作者: ennakura (蘋果酒)   2015-06-07 00:01:00
問:如果是徵好友要去哪區?很多遊戲需要註明自己需求跟本身現況,推文不太方便補充:或者是想在某些遊戲創立公會招收人的狀況?
作者: kimwang (凱子)   2015-06-07 21:40:00
之後會新增[徵友]類別 徵友和建立工會都用這個標籤
作者: ennakura (蘋果酒)   2015-06-07 21:43:00
:)
作者: chuko (廣陵散)   2015-06-10 22:02:00
請教板規3.6.1的當事人,若引戰的是推文,則指發文者?或者與戰被戰者?
作者: kimwang (凱子)   2015-06-10 22:22:00
目前是戰與被戰者
作者: pipi5867 (夏影真是太好聽了..)   2015-06-11 23:29:00
要不要宣導一下 標題用括號加入遊戲簡稱呀@@像是[千年] [刀劍]之類 不然看起來好亂阿 已經有了XD
作者: JPIGHEAD (星楓寫羽)   2015-06-26 18:11:00
.....你這個板規 根本就照抄pad版阿XD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5-08-14 21:39:00
作者: aulaulrul4 (貓君)   2015-08-24 23:37:00
請問一下健檢到底是過月就好,還是一定要到下個月同日
作者: leftside (Moneyball)   2015-09-09 16:55:00
直接寄信給板主問可能比較穩? 也保證會看到//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5-10-02 20:26:00
作者: Diaw01 (Diaw)   2015-10-22 01:45:00
個是淫粉滿等 大家覺得哪個好JPTT的推文 昨天想說一個怎麼不見了 結果推到這= =
作者: kyuren (九連)   2015-11-01 12:19:00
個人認為對於100倍的準公海罰則適用條件應該要嚴一點
作者: visit19xx (Hello)   2015-11-01 12:51:00
同意樓上 其實違規紀錄弄成一段時間後消除乙次就OK了不過這樣版主工作量會增大許多....
作者: s870262 (范)   2015-11-01 13:52:00
界王拳用出來啦…
作者: kyuren (九連)   2015-11-01 16:44:00
另外7-1-3比起適用深夜 改成凱子上班時間可能更接近原意(x
作者: kasumi999 (San)   2015-12-03 12:16:00
請問板規6-2的於推文說自己在炫耀區有貼圖能不能修掉?不管貼圖者有沒有引導意途,都可以不要點進炫耀區看阿
作者: kimwang (凱子)   2015-12-05 01:50:00
貼了為啥還要去主串說自己有貼在炫耀區...
作者: ren740719 (雪月燦)   2015-12-22 14:47:00
星巴克整體來說變成大討伐向,對惡魔攻擊應該可以破3Ky
作者: feelingday06   2014-03-27 01:34:00
pg
作者: HalfWorld (一半)   2015-11-03 15:49:00
3錢加護、40-50金鎧、40空氣、剩下銅肥、好感、魔水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15-11-16 22:27:00
瘋狂屌抽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5-12-13 08:40:00
#1QBzPRR5 (DMM_GAMES) wetrest 3-1推文
作者: steven3QXD (駿)   2015-12-15 22:54:00
推文好像不會受理 只受理寄信的樣子
作者: flame5566 (天炎)   2014-01-14 19:30:00
板規1-5對於高稀有角色定義第二點,該稀有度綜合低於3%「低於」3%的意思應該是不會包含3%吧?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01-25 20:56:00
(′・ω・‵) 當然
作者: Orenjifurai (橘子蠅)   2014-03-18 14:30:00
(╮ ̄ω ̄)<震怒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16 18:03:00
資源 太久沒碰曜日了
作者: kimokimocom (A creative way)   2015-07-12 01:36:00
3-1有錯字 "希望各"位"理性討論"
作者: swayoung (Fiiish)   2015-09-20 23:45:00
按鍵精靈或其他可錄製編輯腳本的程式,算外掛嗎
作者: windnduck (be Human)   2015-09-24 20:59:00
太晚才看到上面這個推文。我來回答一下按鍵精靈或操作錄製軟體都算是外掛(非遊戲內建)請勿於討論串內公開討論或詢問其「用法」
作者: danielshat (輕鬆過日子)   2015-10-12 02:47:00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14-05-03 15:55:00
板規1-2的雙標籤無空格 對不熟ptt系統的人還真容易踩到打第二標籤前得先按一下backspace才行 發完文才發現空格忘了刪 但在板面上的標題不能改動 只能改內文的想請問應該不會以此為刪文依據吧?
作者: kimwang (凱子)   2014-05-11 11:14:00
這部分目前不會作為砍文的理由 所以不用擔心附帶一提 大寫T可以改外面的標題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4-05-16 21:43:00
建議慢慢合,不要用N去讓R>SR,太花錢了回錯篇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6-21 21:10:00
去看了歪國人剪的遊戲片段...最後生鮮垃圾2會被罵啊 回錯篇 XDD
作者: sk131 (鮪魚)   2014-01-01 22:34:00
-_- 任務那個撒嬌將軍是誰啊,2-5尾王?
作者: jakkx (風藍)   2014-01-04 13:37:00
除非不打RAID不然一定解的掉
作者: benson60510 (馬克森60510)   2014-02-25 14:12:00
鴨子 用你的文章編輯吧 艦娘版有人提供更簡單方法給沒有安卓手機的人參加活動活動頁面 先按 F12 再按 Ctrl+Shift+M 然後 F5
作者: rni (aa)   2015-09-07 16:47:00
變長髮好看很多
作者: kimokimocom (A creative way)   2014-03-25 00:55:00
甚麼時候跑出擦邊曬的條款 那麼氣的嗎@@
作者: kimwang (凱子)   2014-03-29 15:34:00
那條款很久了 不過實際上也沒生效過幾次擦邊曬一直都有 不要搞得其他人太反感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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