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回應,我理解官方辦活動的困難之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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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版上有介紹U-BIKE的攝影比賽,便找了朋友一起拍張KUSO照。
[圓桌武士]
租U-bike半小時,10元;
有一個可以陪你耍智障的朋友,無價。
https://flic.kr/p/nP9FFW
26號就投稿了,也收到確認信。
前幾天想到準備糾朋友來拉票,結果發現沒在票選名單。
寫信過去問,對方才回覆:
「
您好
您的表現很有創意,但交通局考慮到車輛使用方式不妥,敬請見諒。
YouBike
」
一整個感到無言……
作者:
eeee111 (古亭休傑克曼)
2014-07-18 01:36:00你問他才回確實是他的疏失,可是我看這樣騎車也不是多安全
作者:
Tieniu (鐵牛哥哥)
2014-07-18 01:46:00難得官員是對的
作者:
fosa (阿盛)
2014-07-18 01:48:00其實還好吧,也沒危險駕駛,倒是可以理解找到好朋友來瘋 XD
這種有形象目的的比賽不意外吧,如果有人把ubike車禍拍下來,無論拍再好都不可能會得獎
作者:
four26 (426)
2014-07-18 02:23:00因為不是女生 結案
作者:
oTmTo (被動技才是王道!!)
2014-07-18 02:31:00你不覺得過了才有問題? 小朋友模仿怎麼辦?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4-07-18 02:34:00還好啦,我是覺得沒那麼嚴重啦,只是就像d大說的這是有形象目的的比賽,有創意歸有創意,但也怕人惡搞ubike啊這還滿二極的,就像之前有人騎ubike上武嶺,有人覺得是好廣告有人就覺得使用不當,避免有爭議的方式對他們來說也比較保險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4-07-18 02:38:00嗯,我覺得很有創意啊,但就像樓上大大說的,單純不合適罷了
這兩輛車可是在立中柱的狀態耶!並非行進間假如說行進間這樣玩不太適合,那確實是但兩輛車都是靜止狀態下,很ok啊!!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4-07-18 06:37:00任何官方都很重視形象觀感 動作 地點 意境 都有關係
作者: alienslesh ((#‵)3′)▂▂▃▄~~) 2014-07-18 08:39:00
還好沒過!!
個人覺得官方形象比賽~出這種idea才令人無言=.=..
感覺用不符活動形象回絕比較OK 影響安全是有點矯枉過正了兩台車都立中柱沒有行進間 騎士都戴安全帽是好榜樣
作者:
eiki787 (人生的意義?)
2014-07-18 09:19:00小孩看了學習怎辦~誰敢負這各責任~
作者:
Niubert ((  ̄ c ̄)_▼﹌)
2014-07-18 09:20:00那個中立柱這樣坐很容易壞
「局考慮到車輛使用方式不妥」<--官員回應的理由很OK阿就算戴安全帽立駐車架 Ubike也不是給人這樣用的吧...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4-07-18 09:42:00無聊當有趣
攝影比賽的目的是為了宣傳啊… 官方可能比較希望有正面的形象而非惡搞的形象。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4-07-18 09:43:00這也要上來討拍喔,噓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4-07-18 09:53:00.....
作者:
eiki787 (人生的意義?)
2014-07-18 10:00:00補各噓~ 請考量承辦人的辛苦~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4-07-18 10:02:00
這構圖 顯然你沒有領教過怪獸家長的厲害
作者: l23456789O (優良鹼民) 2014-07-18 10:12:00
中柱是用來立空車的 不像機車那麼能承重 這樣容易壞
作者:
a132600 (等待轉機)
2014-07-18 10:24:00的確不妥...
作者: stec (中國石油員工) 2014-07-18 10:26:00
官員保守很正常,不標新立異,揣摩上級心思,才可駛得萬年船什麼容易壞,或是不妥等等,都是託詞。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7-18 10:29:00挺有趣的,可惜這世道,有幽默感的人愈來愈少了... :p
作者: stec (中國石油員工) 2014-07-18 10:33:00
小官頂戴保不易,稍有不慎長官要你背黑鍋,烏紗帽得來不易
作者:
aal (生態小尖兵)
2014-07-18 10:36:00我是覺得這沒甚麼,而且又是靜態的,只是當官怕事
作者:
idareyou (HellTraveller)
2014-07-18 11:12:00民風越來越保守了 受到最大傷害的是藝術創作者 GG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4-07-18 11:19:00連小叮噹都會被抗議要求下架惹,這種照片被打槍很正常XD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4-07-18 11:27:00同意stec大說的,問題還是在避免爭議啦,保守一點比較好
作者:
sai1268 (....)
2014-07-18 11:28:00你真是不懂公務員的心,越保守越好。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4-07-18 11:28:00而且這種創意本來就爭議很大,你看光ptt意見就很兩極了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7-18 11:48:00比賽本來就這樣 有人得獎就有人落選 你只能說這次你的作品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7-18 11:49:00沒打到比賽的要求或不受親媚 說受到傷害會不會太無限上綱
而且其實這照片你可弄得更好的。有創意但是..恩 我覺得可以再弄一下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7-18 11:51:00更扯或更委屈的事情老實說我相信一堆人都碰過XD
作者:
SYNACK (雞排咧)
2014-07-18 11:53:00創意是一回事 不過這張拍得不太好也是真的
譬如把背景快門放長,製造聚焦的手法都是這類照片常用的手法,你感覺就是拍一張就沒了,要得獎有難度總之不得獎也不全然是官員的理由啦(聳肩
作者:
DESW1 (說話很慢的大叔)
2014-07-18 13:10:00我覺得是背景太雜 創意倒是不錯 但畫面沒做好
作者: y233 2014-07-18 13:38:00
照片不妥和不能徵選是兩回事吧!這個是自始剝奪你參選的權利,是表意自由的事前限制,公權力要介入必須有非常重要的公共利益,在這裡顯然沒有,那又憑什麼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呢!
作者:
giannie (仙貝)
2014-07-18 13:38:00車輛使用方式不妥
作者:
eiki787 (人生的意義?)
2014-07-18 13:58:00台端之作品創意十足.惟易使孩童仿效,恐有不妥.歉難入選.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7-18 14:08:00回一下y223 你講的好像有道理所以我特地去查了一下比賽細則11-4.如有不實、不雅.....損害YouBike形象...主辦單位有權移除並取消參賽資格,不再另行通知(所以問題是主觀認定?)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4-07-18 14:13:00簡單的說,你拍得不好,如果照片本身力量大還有考慮空間
作者:
ll35566 ( 東健哥)
2014-07-18 14:41:0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benage (阿邊)
2014-07-18 15:06:00的確不太妥啊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4-07-18 16:07:00三豐是怎麼做到的?ꂠꂠ情知氣勢可鼓不可洩,此時已至頂
作者: glassfish 2014-07-18 16:52:00
有創意但不適合
先別說照片了 在公眾場合示意濫用自行車和雨傘本身就是很白目的行為 創不創意都是藉口
我教你啦 今年都要選舉了你把這件事情寄給柯文哲 講的聳動一點讓三民自炒作一下,你就有參選資格了....傻傻地才在這邊抱怨 XD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7-18 18:09:00to y233 這是公法關係嗎.....還限制人民基本權
作者:
hieix (辣味棒棒糖 <( ̄︶ ̄)>)
2014-07-18 19:01:00很有創意,推,在國外更是花招百出
作者:
wtsph (Plz don't say u r 雷姬)
2014-07-18 19:52:00別偷渡政治立場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4-07-18 21:04:00很明顯不合適啊
作者:
JosephChen (╭(〞▽〝)╭(〞▽〝)╯)
2014-07-18 21:38:00問題在你用Ubike 如果是自己腳踏車可能還沒事
作者: stec (中國石油員工) 2014-07-18 23:46:00
具瞭解,Ubike並非市府財產,所以這主要算民營,市府協辦事業簡單說只要不殺人放火,不偷不搶,你拿他沒皮條。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7-18 23:54:00就算是台北市政府公辦公營 行政機關也可以跟私人締結私法上契約 並非固定都是公法關係(舊主體說應該沒人在用了吧....)
MOPTT...接我推文的版友還寫起小說了XD這張純粹是想表達一個概念而已。加上當時下著雨,不好麻煩朋友陪我瘋太久才草草收工,自己也感到遺憾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4-07-19 12:42:00有甚麼好無言的?人家有自己取捨之理,不然直接頒獎給你??!
作者: po3d (po) 2014-07-19 19:11:00
這是攝影比賽,不是創意競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