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這個條文
統計了一下近半年作品文發表機種
只有約莫兩篇是專以底片機發表
兩篇以DC機種發表(GR、RX1R)
其他多半與DSLR作品一起呈現給大家
雖說限定僅能發表專版範圍的機身作品
可能造成好作品、好技巧遺珠之憾
但數百篇作品文下來 只有極少數的例外發生
這說明了板友們其實對於限定專版討論機身是有一定共識的
因此板主群決議對於板規4-2條文修正如下
原條文
4-2.作品文標題
作品文標題需在最後加入使用機型,
如使用多台機身,至少填寫一項
ex: [作品] 新年旅遊隨拍 [D90]
標題不對者,刪文處理
修正條文
4-2.作品文標題
作品文標題需在最後加入使用機型,
如使用多台機身,至少填寫一項
ex: [作品] 新年旅遊隨拍 [D90]
另使用機身限於DSLR專版討論範圍之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
標題不對者,刪文處理
以上為修正內容
本公告發布後即生效
另由於數位相機不斷推陳出新
未來如果有新型態而又符合DSLR版旨的相機出現
到時再討論是否列入作品文範圍
但目前手機不能發是很明確的
想分享作品還是有置底作品文可以利用 那裏不限制但請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