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活動之作品視同同意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重製該作品;
主辦單位依法有重製、改製、公開展示、公開發表、廣宣授權及不限時間、
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http://iam.coolpix.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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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條款,我實在很難以N家深度用戶自居、為榮!
如果他是為了「廣宣本攝影比賽」所以需要直接授權,這還說得過去...
但除了以廣宣為目的的其他授權,甚至包括重製、還不限時間與次數、使用方式...
這不是每個題材都只拿兩萬塊上下的獎品,
就可以網羅一大堆參賽作品視同直接無條件授權使用?
我真的以身為N家的使用者為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