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鏡頭過了保固期還當新的賣

作者: rosyiron (我是羅西)   2015-03-03 01:17:05
※ 引述《hachoo (free loop)》之銘言:
: 今天去相機街買了一個Nikon35mm1.8的鏡頭
: 詢價至少6、7間
: 最後太累在一間報價還ok的店買了
: 回家一看保證卡 日期竟然是2013年五月!!
: 相機街的店到底有多黑?!?!
除非他是被退貨的新品,在「購買日期」上寫的是2013.05
要不然,..............那是進貨日期跟你的保固無關,你搞錯了。
: 買了Sony a6000
: 明明電池可以跟nex通用
: 店家還說不行
這點......我想提出來討論,不是跟你爭辯。請見諒。
店家賣出的商品,他需要負責的是「商品完整」以及使用上的「良好無虞」
甚至,如果他跟你說,這東西可以用在某某機身身上,但是事實上,你拿回去不能用
店家都要負退貨的責任。
但是你家的,原有的NEX電池,能不能用在A6000身上,店家可以「不告知」、
「表示不清楚」,但是告知你應該不能用,以致於你多買了一或兩個A6000電池
這個多買的電池,能不能退貨,我想,可能會有爭議。
店家提供額外(非你所購買的那顆電池,你問的是你家的NEX電池對嗎?)
的參考資訊,導致你多買了東西,這點我就沒有把握了....
希望你有心理準備.....
: 明天要去退貨
: 請祝我好運吧 T T
你有需要~~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5-03-03 11:14:00
店家用保守一點說法也會被罵 XD 我買 A6000 店家給我副廠電池,結果回家發現不能機充,換了兩次電池結果只好補錢換正廠...
作者: dgr (dgr)   2015-03-03 11:25:00
如果電池還沒拆退貨應該沒甚麼問題啦
作者: hachoo (free loop)   2015-03-03 20:58:00
今天退貨老闆很客氣跟我道歉因為他搞錯電池了 圓滿解決了
作者: schumi3019 (Yes)   2015-03-03 21:18:00
買了不能用,還是怪店家不專業不告知,結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