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ilsen (Yilsen)
2016-02-20 20:06:44最近在燈節展覽中
一個人未經同意一直在拍我
跟他說過三次不要再拍我了
可是他還是不聽
然後再撥開他的鏡頭的時候他的相機掉到了地上有損毀
事後要求我賠償= =
想請問有沒有人了解相關的法規
或是有沒有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要怎麼處理跟解決...
有沒有監視器影片? 讓我們看畫面不是比文字好判斷嗎
作者:
jaylj14 (JAY)
2016-02-22 01:46:00與其說法律是保護壞人的,不如說它敢做壞事,必定有先鑽研過有甚麼漏洞可以鑽,即便不是法律人,只要是它有可能觸犯的法條,一定搞得一清二楚的,被搞的人只能自認倒楣
作者:
fman (fman)
2016-02-21 22:57:00沒辦法,所以多充實自己的法律常識總是好的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02-21 22:57:00他行為白目,不代表你可以更勝一籌
作者:
fman (fman)
2016-02-21 22:56:00v版友你可以找找看法條啊,像這種不去了解法律的人,吃過幾次虧就會開始講"法律是保護壞人",但不懂法,法律要保護你也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02-21 22:56:00有沒有他拍你的圖?你確定他有裝電池、記憶卡?
作者: lrer (rerl) 2016-02-21 22:39:00
莫忘都割
作者:
elenar (阿~DSLR~好想上FF)
2016-02-21 21:42:00喔
為啥他事後還找得到你 黑夜中人群裡一擠媽媽都找丫為啥他事後還找得到你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1 13:51:00騷擾又不是性騷擾....而且騷擾不犯法沒有一個法律保障你的心情
作者:
cphe (魔鬼藏在垃圾筒裡)
2016-02-21 14:38:00下次遇到走開就好,動手你就輸了
阿被拒絕了還一直拍不是騷擾喔...除非原PO說謊啦不然一定可以告的不一定是性騷擾啦,但一定有法條可以告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1 13:47:00因為他是男的所以做事情不喜歡就性騷擾喔 當男的有多衰當事人的性別不是性騷擾的構成要件
原PO是男的就不會拍了啦~~原PO沒說明一堆人都知道是女的了第三第四行是指說,拍照不是重點,而是經拒絕後還一直拍絕對可以告,原PO去法律版問問看啦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1 13:41:00那兩行跟"性"有啥關係?
肖像權??? 直接告他性騷擾就好~這樣就不用管他有沒有拍到你的照片了啦堆文裡一堆傻傻的,又不是因為照片有原PO造成的是因為對方一直拍對原PO造成不舒服而導致的小衝突不是告肖像權而是告性騷擾好嗎
作者:
diamondX (清新 健康 專業)
2016-02-21 12:17:00你可以跟他賴皮說是他主動引起推擠然後鏡頭掉到地上如果沒有人證就各說各話搂你這篇要不要自D?如果被對方找到這篇存證你就賴不掉....
作者:
IUOIUOIUO (↙~☆煞氣a唉嗚3★~↗)
2016-02-21 08:24:00一堆推文竟然站在毀損被告方.....
作者:
JANYUJEN (.....)
2016-02-21 08:06:00其實他可以白目你可以賴皮阿,你直接主張不是妳推的,他有義務舉證是妳推倒的!太多一開始道歉事後說沒有的了
如果攝影主體是你,且未經你同意公開散布,就侵犯你的肖像權。若只是在公開場合拍攝,那就是他的自由權。即便違反你的意願公開,如果未造成你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因為拍的是你所以可以賣錢);那原則上也無法求償。
作者:
yoyohu 2016-02-21 04:45:00所以你是正妹嗎?
肖像權不是不能打,但要看你現在到底有什麼證據。有無檢視記憶卡裡他有沒有一直拍你?拍你的照片是否以你為主題?檔案是否有備份或當時有人一同檢視可以作證?假如這些都沒有,實在很難打,除非他自己白癡承認他就是一直在拍你,那還有爭執空間,不然他只要一句「我根本就沒拍他」,你玩下去的機會就很低。不過話說回來,警察有來嗎?假如警察沒來,他也不知道你是誰,也沒你任何資訊,其實你根本就不用理他了...他找不到你的...
作者:
fman (fman)
2016-02-21 02:10:00撇開這個個案,如果有法律糾紛,建議千萬不要裝死,不然下場通常不會太好,而法律不是保護壞人,是保護懂得引用它的人與其消極的不面對它,不如正面的去了解它不裝死,但可以裝可憐,或裝不知情或不小心就是
首先, 你要把造成他人財產損壞還有被拍照兩件事分開
作者:
gwofeng (宮山洋行)
2016-02-21 01:20:00賠吧
作者:
badblue (除卻巫山不是雲)
2016-02-21 00:32:00有一個問題是.. 你確定他相機裡有拍到你的照片嗎
作者:
leozxc (龍騎士)
2016-02-20 23:53:00你要賠就這樣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6-02-20 23:39:00如果不能拍,記者大概被抓光光囉!
只能說他雖然沒道德但是沒違法,你動手就是不對,請賠償
誰叫你要動手...台灣法官會跟你說你可以離場這就是台灣啊 習慣就好
作者:
ccps0711 (ccps0711)
2016-02-20 22:56:00裝死到底+1
作者:
omi0210 (楠仔坑郭美珠)
2016-02-20 22:57:00覺得是釣魚
作者:
rextem (熱血熊寶貝)
2016-02-20 22:57:00怎麼處理喔?你碰到了他讓他相機掉地上損壞你就賠錢啊!至於他拍你 雖然你很不爽 但是並不犯法 你可以告告看性騷擾有沒有機會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6-02-20 22:45:00現在DSLR版還有法律諮詢功能喔XD
是我就裝死到底,有些垃圾無法用法律制裁當然如果有被攝影機拍到就認栽吧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0 22:34:00拍臉是妨礙啥秘密,你的長相是秘密嗎....只有摸一下基本上就自認了....你要否認就否認到底 說只有摸一下是挖洞給自己跳嗎
作者:
IUOIUOIUO (↙~☆煞氣a唉嗚3★~↗)
2016-02-20 22:29:00好多人想法好天真XD
馬上釣出幾個不懂法又要亂講一通的人 還好後面有真材實料的
作者:
sai1268 (....)
2016-02-20 22:15:00說三次了還繼續拍~真的還蠻白木的
作者:
tings0910 (Delete_Lee)
2016-02-20 22:15:00這是另一種的~換機密碼~嗎?釣魚釣更好的相機
作者:
Worker (禿鷹)
2016-02-20 22:12:00我的刑法老師是這麼說的:「台灣並沒有一種權利叫沒有拎北不爽給拍權」
作者:
menia (小荳)
2016-02-20 22:09:00上上樓正解
作者:
TC0430 2016-02-20 22:05:00這是釣魚嗎 呃 怪恐怖的
作者:
HwaSIn (基佬的小黃瓜)
2016-02-20 21:41:00被釣了
作者:
x80378 (我要成為夜景王)
2016-02-20 21:45:00戴口罩
作者:
AlexLeee (一無所成才能無所不成)
2016-02-20 21:50:00感就是詐騙的,跟之前合歡山的ㄧ樣
作者:
susicat (壽司貓)
2016-02-20 21:56:00如果你可以提出精神上的明確傷害賠償了話...
作者:
MixPart (薄片豆干)
2016-02-20 21:57:00你弄壞相機需賠償,拍照部份因為是公共場所,所以是沒問題的
作者:
susicat (壽司貓)
2016-02-20 21:34:00你可以提出妨礙秘密,違反肖像權只能在商業行為上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6-02-20 21:00:00是他自己沒拿穩
作者:
jaylj14 (JAY)
2016-02-20 21:00:00所以我說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不過跟蹤還是犯法的,看他跟拍到什麼地步吧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0 20:53:00防衛什麼,有現在不法侵害民事上權利嗎?
作者:
fman (fman)
2016-02-20 20:34:00以台灣現行法律,基本上在公開場合拍照是不需經過同意的所以你直接走開就好,不需要有任何肢體包括器材的接觸,而既然你把對方相機弄壞了,就需負起賠償責任,就看對方協調賠償金額和解吧,不然鬧上協調會還是需要賠錢,就多花時間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0 20:32:00又不犯法要報啥警
作者:
jaylj14 (JAY)
2016-02-20 20:27:00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你應該直接拍下他的長相直接報警比較實在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0 20:15:00否認就好了
作者:
tings0910 (Delete_Lee)
2016-02-20 20:24:00若不想賠錢,那就雙方互告,交給法官定奪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6-02-20 20:12:00原PO正妹真好QQ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0 20:12:00樓上,毀損又不處罰過失........
簡單的說,一碼歸一碼。他拍你頂多民事侵權,但你損毀他的相機除了民事侵權賠償,還有刑事毀損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20 20:10:00阿你弄壞的不找你賠不然找誰他列出他的損失向你求償,你也可以列出你的損失向他求償
作者:
gibala (gibala)
2016-02-20 20:07:00有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