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針對您兩篇問題一併回答。亮度約等於有效孔徑除以焦距的平方,而非光圈F值;您可能將光圈F值和鏡頭的有效開口視為一致,故有此疑慮。在您前篇的問題中,當A、B兩鏡的有效孔徑相同時,A鏡此時的F值是1,B鏡是1.4,兩者的光圈F值事實上不同的,故A鏡在單位時間內感光元件的照度是B鏡的兩倍。為什麼?這關係到您本篇的問題:曝光是處理感光元件(或底片)單位面積收到的光通量,而光通量受兩個因素影響:(一)鏡頭有效開口的面積:開口面積越大,單位時間的光通量越多。由於圓面積等於半徑平方乘以圓周率,故光通量和開口半徑平方成正比。(二)點光源至感光元件的距離越遠,單位時間的光通量越少。根據平方反比定律可知:照度等於光強度除以距離的平方,故光通量和距離的平方成反比。根據上述兩項推論,雖然A、B的有效孔徑相同,但相同視角下(捕捉同樣的環境光)B鏡的距離是A鏡的1.4倍,故B鏡的光通量只有A鏡的1/(1.4)^2?1/2倍。由於F值本身已將(一)和(二)兩種變數常規化,故計算曝光時只要考慮光圈F值即可,不需去測量鏡頭的有效孔徑或焦距。例如200mm/F4和16mm/F4兩顆鏡頭,只要光圈F值相同,焦距和有效開口半徑的差異互相抵銷,相同快門時間下感光元件就會有一樣的照度(假設鏡頭的透光率和相機量子效率相同)。另外,數位時代的ISO是在光圈及快門完成光線採樣後才開始介入,故以嚴格定義來說也是一種對影像亮度的後製,而不像底片時代是曝光的要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