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j840917 (布é¯è±¬æŽ’Ver2.5)
2016-08-04 19:24:26各位好,上次在板上問該買哪支腳架 有版友推takeway t1這款迷你型腳架
看了之後覺得不錯也買了
但之後才發現台灣航空法有規定
攝影(相)機腳架(管徑一公分以上、可伸縮且其收合後高度超過二十五公分以上者)
不可以帶上飛機
這腳架大概長這樣
http://i.imgur.com/pSkszhJ.jpg
收起來是一定小於25cm,但管徑@@? 這奇怪的形狀也不知道怎麼算....
我知道各位版友一定會叫我用託運的,但我們這次的行程因為一些原因 所以不會帶托運行
李,只會帶隨身背包邊走邊玩 (中國)
想請問各位版友,這支腳架到底能不能上飛機@@?
謝謝
作者: erotic (這個ID用很久了) 2016-08-05 10:41:00
剛看官方臉書粉絲團,這可以當機車行車記錄器的支架,讚!我不認為頓號是"且"的意思, 應該是代表"並列", 法條用語求精確, 該用"且"就會用"且", 就像原文中引用的條文就有用"且"。 如果把頓號解釋為"和",語意上還可以接受例如捷運上的博愛座標示:請優先讓位給老人、孕婦、行動不便及抱小孩的乘客, 如果頓號代表"且",那就必須同時滿足行動不便的老孕婦才是需要優先讓位的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