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改判&版規修正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20-01-30 10:46:33
依據申訴 & 原版版規漏洞
把廣告 & 器材買賣有重複描述的問題
其實依照我個人本來的理解,器材買賣的推文跟廣告是一樣的意思
(跟是不是店家無關)
但原本版規也有清楚描述器材買賣推發文 是水桶三個月
因此新版版規拿掉對廣告文的描述,通通以器材買賣文包含之
而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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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DSLR/M.1579870465.A.479.html
推 kkaakkaa2435: Canon 6D + 501.8 ㄧ萬五有找 我有賣
水桶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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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為水桶三個月
請大家注意 不要在本版宣傳自己有賣什麼器材囉
作者: lidon00968 (老東)   2020-01-30 11:18:00
推一個,覺得這判決合理多了
作者: andy3020 (:+:One PEACE:+:)   2020-01-30 11:24:00
我就是看完版規覺得判十年太誇張,十年太長了PTT說不定都沒了@@ 三個月或是半年都還算有個警惕作用
作者: lantieheuser (lanti)   2020-01-30 11:53:00
桶三個月是為了預防和教化,桶十年是為了隔離,兩者裁罰的目的不同。由此觀之,私人器材買賣犯規和商業廣告都以隔離處置顯不相當;因為前後兩者犯規的動機和再犯的機率完全不同。
作者: andy3020 (:+:One PEACE:+:)   2020-01-30 12:13:00
不過10年前沒禁止申請新ID呀@[email protected] 個人覺得3個月足矣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20-01-30 13:28:00
桶十年真的太重了 畢竟有時候板友是想賣二手誤觸板規 我是覺得三個月差不多 話說發買賣文現在改成桶六個月 買賣推文桶一年是什麼原因做同樣的事罰則卻多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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