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用腳架這件事,想來也是盤旋在使用者間多年,
很多時候沒有辦法得到一致的見解理由很簡單:
因為沒有一致的觀看條件設定,於是對於畫面銳利與否
的觀感也多有落差。
使用穩固的腳架對高畫素數位相機畫質表現有相當助益,
其實這道理在底片時代也就如此,超高解析力底片
(100lp/mm)需要腳架才能完全展現其表現。
我是屬於多用腳架的攝影者,使用腳架可精密構圖、
進行移軸調整及使用最佳表現光圈,況且我認為拍自己
喜歡的題材根本不用趕,仔細觀察後拍照,所得結果
常常教人十分滿意。
以下是我在FB社團「思辨攝影」2018年6月17日的一篇
討論,謹供參考。
不少使用者曾聽說「高畫素相機」解析力比較高,但實際
操作結果,卻不見得如此,特別是以100%螢幕顯示觀看照
片的pixel peeper,往往都以「解析力」還不夠高作為相
機不好的理由。以下,我以簡單文字說明一台36mp的相機
為什麼很難達到pixel peeper想像的標準。
1.36mp與100%觀看
常見的100%觀看方法,意味著把照片放到電腦螢幕觀看時
,數位感測器上每個畫素皆對應了螢幕上每一個畫素點,
此時我們可以簡單地計算出照片放大了多少倍,也就是:
放大倍率=螢幕畫素尺寸/感測器畫素尺寸
就36mp的D800而言,依原廠提供的資料為一個35.9mmx24.0mm
尺寸感測器上,分佈了7360x4912 pixels,每個感測器畫素
尺寸為:(35.9/7360)x(24/4912)mm,大約是0.0049x0.0049mm
(取至小數點下第4位,以下四捨五入),畫素尺寸的對角線長度為
0.0069mm(0.0049x1.4142)。
因此,於電腦螢幕上100%觀看時,若以常見的0.25mm螢幕
點距計算,則放大倍率為:0.25/0.0069,約等於36倍放大
(36.2318倍)。
再考慮到於電腦螢幕上100%觀看照片條件與人眼辨別力計算
:以人眼辨別力(寬鬆者用4lp/mm,嚴格者採8lp/mm),
以寬鬆標準來看於25cm可以辨別4lp/mm(每mm可以分辨8條黑
白相間的線條),於觀看電腦螢幕的75cm常用距離時,人眼
辨別能力為25cm時的1/3,因此可辨別的最小細節,約等於
1.33lp/mm的解析能力。
於是,在36倍放大的照片下,要讓觀看者感覺到可辨別最小
細節的(或說銳利)的結果,換算回感測器上應記錄的解析力
,必須有:36x1.33約等於48lp/mm,也就是要能在拍攝時記
錄下每mm96條(48x2)黑白相間的線條。
2.高畫素攝影的問題
如上說明,我們可以大膽假設D800的數位感測器的解析力
上限超過48lp/mm(我想經過許多檢測報告的結果一定能超過)
,但能不能完整地在拍攝時記錄下上述的解析力就是大問題
,那取一個更寬鬆的數值,把上述數值打八折變成
:48x0.8=38.4lp/mm,以此數值出發,可以討論幾個影響拍
攝照片時,影響解析力的因素(但不是全部因素):
a.被拍攝物體性質:一般靜物都不會移動,但如果拍攝人物
、樹木、動物時,任何風吹草動在高倍放大下都有機會看到
移動、吹動甚至晃動的現象。
b.攝影鏡頭:許多近代135鏡頭的MTF測試多以40lp/mm為測試
標準,事實上現代優秀鏡頭解析力以80lp-150lp/mm標準都沒
有太大問題。
c.震動問題:以上述的38.4lp/mm記錄解析力出發,拍攝時,
數位感測器上的震動不能超過1/(38.4x2)mm,每個攝影者對
此條件的要求不一,如果再用更寬鬆視覺標準看待,就會
發現所謂的「安全快門」將是個別攝影者自覺可以接受的臨界值。
d.景深問題:以本文所討論到的36倍放大,放到景深公式的
討論(請參閱冼老師blog上的探討文章)時,代表著原來常用
放大倍率(約10倍)所求得的景深數值並不能充分作為參考,
而是放大倍率越高,景深範圍越短,拍攝時需要更保守地縮
小光圈。
3.就算數位感測器有非常多畫素,有非常高的解析能力,但
拍攝過程的許多環節依然影響了最後放大成極大照片(100%觀看)
時能不能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個人給相機測試者與器材玩家
的建議是:腳架、防手振、縮光圈、快門夠快都有助於影像品質
,或是觀看標準放鬆一點,許多時候,輕微(震)晃動也不減一張
好照片帶給人心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