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上禮拜二寄了國際掛號
因為親戚結婚 媽媽想說要寄紅包
但又不能寄現金 所以就改買了金飾寄去(品名寫飾品 郵局人問為什麼價值這麼高
有回答說是金飾)
因為怕寄丟郵局要賠 所以寫了18000...(後來才想到課稅這個問題...)
已經卡寄達交換局三天了...
我一查之下才發現 原來連寄加工過的黃金也不行@@(郵局人員也沒說不行寄ORZ)
但如果真的是因為這樣被扣留 應該也是顯示卡海關?
想請問寄了不能寄的東西 會卡在海關要直接被銷毀 還是會退 還是要補稅才會給?
18000就這麼沒了真的會想哭QAQ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