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k229 (我沒有簽名檔)》之銘言:
: 4/29買了雙紳士皮鞋
: 當下穿尺寸可以
: 回家後套上西裝發現鞋長看起來超長的
: 今天5/2早上馬上來退貨(標籤發票都在)
: 櫃姐說不提供退貨服務喔!
: 而且你的鞋子穿過了所以也不能換貨
: 打到遠百客服專線
: 客服一直不斷重複說
: 專櫃都沒辦法退貨只能接受換貨喔!
: 但我買的時候也沒跟我說不能退啊
: 我也沒看到任何告示牌...
別再把網購與實體店搞混了
甚至網購也不是全商品都可以退
特定商品或者沒有滿足退貨標準的商品
商家還是有拒絕的權力
"七日鑑賞期"是指非面對面交易
實體店鋪面對面交易 原則上已經銀貨兩訖
除非產品質量有問題 不然商家是有權拒絕你的退貨
而且是"鑑賞期" 並非"使用後" 所以也不要搞混了
並非現在實體店鋪都不可以退貨
而是一直以來都沒有法律條文明確規定
在商家無責的情況下 必須給消費者退貨
在百貨公司 每個品牌有自己不同的標準
而不是在遠東買 就一定可以退或一定不可以退
既然是面對面交易 就要學著為自己的消費負責任
別一股腦的把消費的責任推給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