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4-08-24 16:22:06< 第八屆晟銘盃應用設計大賽 >
最高首獎30萬元
報名截止:2014 / 11 / 19
http://uada.uneec.com/index.aspx
初賽-作品上傳/First stage
請於2014/11/19日台灣時間晚上11:59前將作品上傳到官方網站,
件數不限。
1.上傳檔案前自行壓縮,單一圖檔,勿超過3MB,上傳檔案格式為(JPG. PNG.BMP.GIF)
寬1190 x高840像素(請保留原始檔案)。
※凡為初賽入選之參賽者,需要輸出A3裱版送件,設計時請注意解析度問題。
2.上傳作品圖檔共3張 並 填寫作品資料表1式。
2.1彩現立體圖,具體表達產品外觀之圖面。
2.2彩現示意圖,具體表達產品情境應用之圖面(含:目標市場/ 功能說明)。
2.3彩現三視圖,(如組合圖、透視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及機構之圖面
(含引用機構說明)。
2.4填寫作品資料表一張(作品名稱、創意說明 與 功能特色 各250~500字內)。
3.作品裡不得出現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僅能出現輔助作品解說之文字。 文字或圖片若有色情、暴力、違法侵權等情事,
主辦單位有權視情況不予以採用。
< 複賽-入選送件/Second stage >
初賽階段評審委員將自各類別中,評選出30件作品,進入初賽複選。
凡入選者請於2014/12/3 前繳交:設計圖稿×3、作品資料表×1、作品光碟×1。
1.三張作品圖彩色列印於 A3紙上並裱於同尺寸厚紙板上(1mm*420mm*297mm)。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作品圖須依規定在正面右下角標貼參賽序號,
以不影響設計圖的方式標貼。
※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註!
參賽序號列印方式 :
點選個人管理→點選作品資料管理→點選該作品標籤列印→左下角按列印本頁
2.作品資料表一張(創意說明/功能特色 各250~500字)
※請至作品資料管理印出。
3.作品光碟一式,其內容須包含:
(1)3張設計圖稿原始檔案(可編輯,如:.psd、.ai、.cdr)
(2)設計圖(JPEG)
(3)作品資料表
(4)以及主辦單位通知信內所附加的翻譯需求檔案 ,
內容項目:作品英文名稱及作者英文姓名。
◎寄(送)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全、
不符合上述規定或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
主辦單位有權視情況不予以採用。
決賽-入圍送件/Third stage
1.初審入選階段評審委員將自各類別中,評選出最優秀的20件作品進入決賽。
(※不必繳交模型)
2.決賽的入圍者必須在決審當日派員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作5分鐘的簡報與3分鐘答詢,
無法出席者可以影片檔案代替現場簡報(檔案格式: .MP4、.AVI、.MPEG等)。
答詢得以Line、QQ、Wechat即時問答。
3.簡報內容須含:
3.1作品名稱、設計者、報告人。
3.2背景說明、可行性分析
3.3產品創作特點介紹(創作的發想、特殊結構、功能說明)
◎簡報時需就作品的原創性提出說明或提供相關原創資料。
◎以上3.1~3.3需製作成簡報檔案,並於簡報時同步播放使用。
4.決賽光碟內容須含,簡報檔案及可編輯的作品圖原始檔。
當日無法親自出席者則須包含,簡報影片檔。
5.決賽入選者須於2014/12/17(三)晚上10:00前,
將決賽光碟寄送達主辦單位,(可親送,逾時恕不受理) 。
注意事項/Precautions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
且不得曾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或任何抄襲、仿冒之情事。
2.參賽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如有侵權或違法,與本公司無涉,參賽者應自負相關責任。
3.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
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決賽前由初賽評審團議定,
決賽後、頒獎典禮前由決賽評審團議定,頒獎典禮後即不再受理相關事宜),
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4.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
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
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
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參賽作品與文件需於規定日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
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6.所有參賽作品得於活動結束後,依公告申請作品領回事宜,逾期未領回者,
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但主辦單位對未獲評選得獎的作品得公開。
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1.參賽者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各參賽者(原創者)所有。
2.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在繳交作品前先行向主管機關為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申請事宜,
以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
3.基於研究及宣傳等需要,各參賽者(原創者)應無條件免費授權主辦單位
對所有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利用著作、
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
各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4.作品自公佈得獎日起一年內,主辦單位得就得獎作品所有
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價權。
5.參賽者(原創者)就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欲轉讓或授權他人或量產前,
應書面通知主辦單位,並得主辦單位同意。
6.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參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瞭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7.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