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onlike (Thema & Variationen)》之銘言:
: 回應一篇超舊的文章~~ 我覺得這問題挺有趣
: ※ 引述《siedust ()》之銘言:
: : 不過,書中有一件事我一直很罣礙。
: : 假如富堅有前科,並且在警局留下指紋,
: : 那麼警察將技師留在旅館和腳踏車上的指紋與富堅一比對,
: : 這個計畫不就崩潰了嗎?
: : 我記得石神有考慮到這個點,
: : 但後來並不見他有任何說明。
: 我覺得這是個好問題耶
: 不過仔細想想,計畫應該不至於崩潰
: 整個計畫可以分為兩種狀況
: A:富[木堅]與技師在警局都沒有指紋
: →就是小說的狀況
: B:富堅在警局有留下指紋、或技師在警局有留下指紋
: →現場的死者(技師)有到過旅館房間,而旅館是以富堅的名字訂的
: 這狀況下,警察可能會把富堅列為重要關係人(嫌疑犯)
: 情況B當然比情況A更加不妙一點
: 但是對石神來講,這個不妙他應該不會在乎
: 因為:技師紮紮實實是石神殺的
: 如果警察因為把富堅列為關係人,而開始追查到靖子
: 到時候石神也只要一次「自首」,問題就解決了
: 這時候富堅的身分又會回到一個單純的「未查明下落的關係人」
: 警察當然沒有那麼閒在破案之後繼續去調查一個下落不明的關係人
: (並不是每個刑警都是日本橋署的新參者加賀恭一郎~~~)
: 這種狀況當然只要藏好富堅的屍體就沒事了
: 前提是:石神的一切作為,都是以頂罪為前提出發的
: 無論富堅與技師在警局是否留下指紋
: 只要石神自首,警察就只會在距離真相相當遙遠的地方徘徊
: (當然這是在湯川未出現的前提下)
我看完之後一直有一個疑問
如果石神真的能把屍體藏得這麼好
為什麼要多殺一個人呢?
1. 旅館並沒有報警,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因為已經先付款。
2. 屍體分成六塊(覺得不是普通人做的到的事@@) 並沉入三個不同地方,也
確實沒有被任何人發現
處理屍體處理得這麼精妙,根本就不用理會啊...
就算不幸被撈到,可能也是好幾個禮拜後的事了
以腐爛程度等等,根本分不清被害人身分,也推不回犯案時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