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標題好難下 XD
確定使用此手法的推理小說,將不標上書名(會有註以防雷)
==
為什麼會想聊這個,因為前幾天看了井上夢人的XXXX (註一)
有幾件事讓我挺不滿意的,第一,書腰上就大喇喇地告訴你<令人驚訝的大翻盤結局>
<了不起的推理小說>云云,翻開書頁後,發現是自序與對話裁體混用,這實在太容
易讓人猜到是敘述性詭計,從而打從心底不去信任敘述者。對敘述者的不信任真的
非常破壞閱讀體驗,某種程度上跟不信任這個作家是一樣的。
第二,這個故事沒有謎團,根本連解謎小說都稱不上,更不足以被稱為推理小說!
這個敘述流水帳當中稀薄的張力,來自於犯罪主述者花錢做事的豪爽快感,像我這
種不曾做過土豪的人是有一點點被吸引的XD 但除此之外這根本是不像樣的小說,
作者想要顧及某種公平,讓每個對話篇幅都加入第三者視點,我只能說這沒有用,
因為沒有在故事中前段就製造待解之謎,這種"公平"淪為自HIGH。大眾小說是娛樂
載體,敘述性詭計是增加娛樂效果的推進器,不代表有了此手法同時留下解鎖密碼
就是有趣。以我來說,故事中帶給我的不信任,只讓我更加偏離故事核心,讓我在
看第三者視點時找破綻 (因為沒有額外敘述的情節) 。敘述性詭計應該這樣用嗎?
我非常不能認同。
===
承上所說,或許應該這樣描述:在推理小說中用上"不可信任的敘述者",該被稱呼
為"敘述性詭計"──因為讀者有空間拆穿,一但拆穿,敘事者(通常是主角)在故事
中造成的影響,在讀者的詮釋中將會大大不同;若是解謎/犯罪/Mystery/私小說等
等不以犯罪公平性來立足的作品中,可能"敘述性偏誤"之類的用詞會比較精準吧!
===
那麼究竟好的敘述性詭計應該為推理小說帶來什麼呢?
1. 隱藏真正的謎團,同時解決故事中創造給讀者的主要謎題
個人認為這是最高竿的一種,搞不好會有人願意將這個功能反過來為敘述性詭計
小說下最嚴格的定義。在我的印象中,道尾秀介的<XXXXXXXX> (註二) 與 我孫子武丸
<XXXX> (註三) 能達標。
2. 翻轉讀者對角色內在世界的詮釋,很可能從基本樣貌就被翻轉(如性別/年齡/外貌)
如果作者成功讓角色討喜,並深刻讓讀者產生認同,那麼解開此詭計 /手法時的
震撼力很可能不輸給上一項,那是種「世界崩潰」的感受,是「被你騙了!!」而不是
「我被耍了!!!!」(幹你井上) 歌野晶午<XXXXXXXX> (註四) 屬於這裡。
3. (這一點不該放在"敘述性詭計"裡,而是非推小的"偏誤"。) 運用角色對現實的獨
白詮釋,打散詮釋時的時間點與對象,讓讀者對被詮釋的對象做出錯誤的側寫。最後
讓故事解開這個誤解,深化角色的塑造,常常也翻轉了犯罪者的動機。寵物先生
<XXXXXXX> (註五) 這本做的極好極好。
==
本頁防雷,建議連按兩次空白鍵/ page down 以隱藏前面提過的四本書名。
本
頁
防
雷
>>註 一:井上夢人<橡皮靈魂>/二: 道尾秀介<向日葵不開的夏天>
三: 我孫子武丸<殺戮之病>/四: 歌野晶午<櫻樹抽芽時,想你>
五:寵物先生<虛擬街頭漂流記 <<
本
頁
防
雷
好
辛
苦
XDD
===
一點閒聊,希望大家也說說這個議題的看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