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13(六) 台北。陰天
今天的日期排列好可愛。
在華山光點購入了電影年度套票,換算下來一部 190 元,是十年前早場電影的優惠價
,儘管說 190 元和 220 元的差距不大;但看到百位數從 1 變成 2 的心情,就是大失血
的感受。院線片隨時都有朋友願意一起欣賞,不過影展片或是一些小眾片,大部分上映影
院都在光點,像是去年電影節令我念念不忘的《吉貓出租》,學校附近的兩間戲院都沒有
上映。
平時鮮少出現實質物品的購買慾望,一旦遇上只能保存在記憶裡的聲音、影像,反而
沒有什麼抵抗力,偏偏越難以量化的越難計價。
小姪兒剛滿週歲,不久前爺爺奶奶添購了樂高玩具。當他再大一點,擁有了自我意識
以及對世界的認知,用繽紛的樂高蓋了一棟房子,然後說一百元賣給姑姑,也許我願意出
價收購,甚至放上網公開競標。
昨天看了一則新聞,美國四歲的女孩 Mayhem,獲得知名服裝品牌邀請擔任設計師,
覺得感動莫名,用著報紙、蠟筆、膠水,非常簡單而隨手取得的素材,複製了明星們穿
上紅毯的衣裝,並且穿在自己身上,當一位自信滿滿的模特兒,而且衣服的還原度之高。
這樣的創意,是我想都沒有想過的。已經太習慣被說服:「那個很難,不切實際,而
且吃不飽。」
「靠音樂吃飯很難,臺灣只會出一個五月天。」
「靠電影維生不可能,現在人的品味那麼高,在賺到票房之前就先倒了。」
「當設計師?想太多了吧?你是畢卡索逆?」
「開咖啡廳?現在滿街都是,而且店租很貴,開不起來的。」
「反正興趣就是興趣,不可能拿來當飯吃。」
除了醫師、律師、工程師,好像沒有值得一試的未來。
看到 Mayhem 認真設計衣服的模樣,完全不在意真正的服裝設計師應該具備任何專業
概念,摺紙當作皺褶、黏土當作亮片,什麼是配色、剪裁都不重要,只要做出自己喜歡的
風格就好。覺得真的很棒,十年二十年後,說不定她將成為引領風潮的新生設計師,屆時
她會懂得畫構圖、素材搭配,但如果她能記得用紙黏土與紙張拼貼衣裝的回憶,一個品牌
所具備的故事以及對未來設計師的啟發、栽培,會起更大的作用吧!
可能還會舉辦小小設計師夏令營,用美勞材料讓小朋友設計衣服、舉辦服裝走秀,並
且設計出真品販售,就像 Mayhem 得到的設計師待遇一樣。
以前曾讀過一本翻譯繪本,可惜忘記了書名,是由一位九歲妹妹翻譯的外國童書(想
想我九歲的時候連 ABC 都還沒學)。雖然沒幾頁,但是願意讓小孩以小孩的語言,翻譯給
小孩看的書籍,也是很有意思的構想;如果童書加上「由小孩親自設計發想」的特點,會
不會童書得更名符其實呢?
等小姪子大一點,我還願意支持他屬於小小孩的創意,讓他像阿姆斯壯一樣,敢於做
一個偉大的夢,告訴他什麼都值得一試嗎?
希望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