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歸到個人微小的命運
如果被殺害了,會希望能復仇
做鬼什麼都好,覆灼。
以眼還眼,才覺得公平。
雖然死了其實無法在意。
並不對政府抱持太大的期望
不會奢求不受傷害
但是至少希望能復仇
才是「平衡」、放下,回歸「正常」。
如果無法保護,還要阻止復仇。
那就是仇敵了!
(2)
冷靜看待自己的命運,
不以自身做出發點來思想。
發生的都發生了,怎樣做才對之後活下去
更為有利
對整體社會更好(有可能對自身不利)
(3)
境界的轉換,未必能說是一種進步。
心境不同而已。
什麼才是「正確」的,未必有什麼超然的道理。
「正確」往往也是建構出來的
可以看起來雄偉
但並非堅不可摧。
(4)
因為自身十分有限
而論述可以無窮的堆砌
所以超出能消化的範圍
即使被「駁倒」,也不代表心服。
感覺其實是無發被駁倒的
「我覺得冷!」就是覺得冷與現實或幻覺無關
所謂回到最初的立場
無法互相信服,就對立吧!
有人總有對立!
(5)
堅信沒什麼方式能夠算是「完美」的處置
選擇一種放式就要承受相對的代價。
界線會持續的拉鋸,但是懶得在意。
(6)
自我感覺良好當作看破現實
或者也只是凐沒在現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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