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5點多醒,抱起來換尿布餵奶,喝100ml
看巧虎DVD,玩積木,不玩了不肯收,換尿布衣服出門大哭,帶去看胖胖魚不哭了
到保母家又哭,接回來便便
貓不到6點就出門回娘家還願,回來買了2萬左右的衣服和鞋
唸佛
到高雄出庭,對律師的印象越來越orz,真的是不知道在扯啥...-.-
拿錢就可以為罪犯想辦法...-.-也許我的想法有問題,幫助罪犯本來就是律
師工作的一部分?還是剛好遇到的律師都是拿錢幫罪犯辦事的?不知
運氣吧...-.-
吃了2個60火車便當,對健康可能不是多好,懷舊?
倒垃圾,洗衣服,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