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關係,往往不是別人可以說嘴的,即便是第三者、第四者,只要不是當事人
又愛說嘴發表評論,我想稱這種人為妓者最恰當。
記者的特性,原本應該是忠實地陳述事實,然而在別人的感情世界裡,所有的局
外人看見的全都是表面,應該這麼說,在別人的感情世界裡可以被看見的絕對都
是最表面的表面,都是可以被攤開而不傷任何情感的,於是記者能寫的或發表的
意見也就是最沒有必要而眾人都可以隨意解讀的,某種層面,我認為記者從一個
曾經擁有過社會價值、被尊重著可以昭顯重要事件的角色淪落到這般田地,跟他
們選擇評論與發表的題材關聯性很大,選擇餵養一群不理性的群眾,自己也就變
得毫無價值。
評論別人的感情的人,就是一群入戲太深的偶像劇讀者,編織不出自己的人生劇
本,所以幻想著並投入著別人的劇情,直到必須發表意見讓自己感覺到參與感,
他們活著別人的人生,成為幻想中的小三、小四、小五,看到位子就坐。
愛情裡,當事人才是唯一的發言者,他們說了算這件事甚至可悲地指著一件事,
你這個跑龍套的、演路人甲的、演路人乙的,認真地追劇一輩子,最後跟愛倫坡
的恐怖讀者一樣成為仿效恐怖劇情殺人,而將故事演成事實的工具人,沒有了這
些劇本和劇本帶給你的詩情畫意或者憂鬱萬千,你的人生剩下什麼?
真正的情緒根本不需要走位,夠深沉的一切即使是一個無聲的嘆息,或者在舞台
上隨意漫步、走到燈光打不到的地方去跟台下的觀眾對白,那都無傷於主角的發
言,當你被定義為一個不知道是誰卻自己搬椅子來看戲的角色,最佳的方式就是
關掉手機安靜地看戲,即使不喜歡也有氣度地拍拍手然後離開,任何作者都不喜
歡解釋自己的作品,這是作者的天性,因為理解到需要解釋這件事背後的意義就
是:這些人看不懂。
我問過一個傢伙:如果妳的讀者看不懂妳的文字,妳的感覺是什麼?
她說:(以下引用得到授權)
雖然我一直把我的讀者設定為非常有內涵與想像力的一群人,
所以同意他們,
可以將我的文字幻化成各式各樣對他們人生有正面意義的理解,
不過如果很不幸的他們把我的文字當作蘋果日報或壹週刊,
那我也沒損失,也許就變成最現實的狀況,
至少我獲得可以喝幾杯咖啡的錢,比較抱歉而可悲的是,
我不知道除了讓他們評論或對號入座後,他們真的得到了甚麼。
每個人有自己的陰影,那也是人生很重要的部分,
如果一個人愛著別人愛的、陰影著別人的陰影,
那麼他們都知道自己存在嗎?我偶而,為這件事感到哀傷,
並懷疑讓人陷入過度幻想的文字是否應該存在?
記者之所以如今成為記者,擁有這樣的社會地位,因為他們選擇發表的意見往往
失去內涵,再怎麼幼稚的人中就會回到人生的本質,思考自己與人與人之間關係
的內涵,而後來我們為什麼物以類聚?因為對於這個世界的理解越發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