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因為時差九點就睡,三點就醒。
在歐洲也許是因為藝術節,也許真的跟他說的一樣「什麼晨型夜型」,我每天早上八點就
醒了,即使半夜晚睡隔天也是十點多就清醒到一個不行。
有陽光真好。然後每天都能曬一曬。
很想要一直好像很好地過下去。
這趟旅行裡頭我發現了:
1.想要做的街頭創作。
2.想學好日文、和一點點韓文。
3.習慣了用相機留住生活(街頭),想維持,更學會用錄影記錄。
4.要多賺點錢了,明年我還想再去一趟歐洲,通通都用露營的方式生活,至少要存夠10萬
,這次我想去EJC葡萄牙、夏隆、亞維儂、德國、愛丁堡。
看戲花費400*50左右。
生活費200-500一天,全自己煮。
住宿800一天。
機票3萬、交通1萬。
這次有人出一半我大概花了5萬,明年我還是自己行動吧。
5.在倫敦其實我不是很開心,討厭跟同一個人相處太久,超過兩天常忍不住的煩躁。
6.喜歡看街頭、好希望可以幫劇場、街頭攝影。參加藝術節的時候好快樂哦。
7.我最喜歡的街頭藝人是Mr. Ham。
8.有些人生活和表演是兩個人,但我想在生活裡演我的腳色、在表演裡演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