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苦

作者: agwoof986 (攝氏零度C義?)   2017-09-29 10:05:27
事情是這樣的。
學校有一堂方法課,
大四必修,
是由一位惡名昭彰的老師上。
很不幸的,我必須上課。
老師第一堂就講,
要做研究!
做報告的原因,
因為1.大四生已經學很多
2.研究在地,關懷在地
3.承擔大學社會責任
4.大四做報告才有意義
5.畢業可以當作成果,
更好的話,可以辦研討會分享。
題目呢?完全沒有規定,
但老師希望在地方。
方法呢?分組進行!
看到這邊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感覺?
我們是社會科學類。
私立中段。
然後老師說是方法課!
注重方法!做問卷還是辦活動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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