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應該是保障社會底層最弱勢,最無能,最無法為自己和老闆談判勞工的保障。
現在完全變了調,成了老闆壓榨社會底層勞工的法源。
一切依法,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所謂的公司福利制度一切依照勞基法,成了可怕的夢魘。(如果這次修法成功的話)
你只要休息滿八小時就可以叫你再上班了,你要在八小時內完成吃飯,睡覺,洗澡,家務
,通勤,單身還好,如果有小孩的怎麼辦?怎麼帶小孩、陪小孩?特別是雙薪家庭。
可以連上十二天才放假,誰精神力那麼高?
口口聲聲說是勞工要求的,真他媽不要臉,勞工只有可能要求加薪、拉高底薪,不可能要
加班來拉高薪水。
真的很噁心的嘴臉,在立法院休法的民進黨立委。
如果真的修過了,資方如果逼勞工用最苛刻的條件加班,那些社會最低的勞工敢說不?
趕工時讓你連上十天,等不趕工了再連放你四天,你一毛加班費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