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個YouTuber的影片
今年要做的十件事之類的
講到可以辦粉專或部落格
紀錄自己的東西
似乎是個好方法
所以辦了
但用電腦上傳照片很不方便
所以載了粉專小幫手的app
殊不知難用到往生
上傳個照片整個畫面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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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原本要去看電影《與神同行》
我明明照驗票員的指示
結果我後來看的電影是《以你的名字呼喚我》
......
好啦也不難看啦
或許互相喜歡也不一定要開花結果
只是透過一段感情認識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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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完電影我逛了康是美
把會員卡忘在那了
煩得要去那裡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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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發現其實週一我做了不少事
雖然我那天根本沒去學校
我去看了電影
去了358帶我去吃的牛肉麵店
(原本我根本不知那家店的確切資訊,但因為跟358沒在聯絡了,也不好意思再問他,太尷尬了。)
(但因為原本要跟268要約,我才意外找到這家店。)
是蠻好吃的啦
買了之前想買的護手霜
喝了經過八百次都沒喝過的楊桃湯
知道了原來中山堂那裡有郵局提款機
破戒買了煙,在看電影前抽了一根(也漲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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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我打電話給前男友了
他結果只是要跟我聊一聊而已
他覺得以前的事想講開
(又過程中發現我的情緒化問題沒解決)
所以才會這麼鬱卒想說出去走走吧
把這件事跟瑞肥說
他說那是因為前男友是當事人
我才會這麼激動
又聽了我的轉述
他覺得前男友真的只是要聊一聊而已
也許我真的對他敵意太大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