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smmmiine (Ichvermissedich)   2018-02-06 00:25:15
今天一個人帶著40公斤行李來到上海外灘,
跟host一起吃了飯,日料好吃,但更想你。
想把手邊的郵票用掉,趕緊問了幾個人的地址,
因為本來都是要寫給你的;晚飯後想找明信片,
猶豫著是否要寫給你,還是放棄了。
回家後又一個人出來,
找了一間據說是外灘最好的露天酒吧,
點了酒保推薦最濃的長島冰茶,¥120很普通。
想回家了,然後酒保又招待我一杯,
哇塞比長島冰茶還要烈。真回本。
然後開始哭。
想打給你,想想,又放棄了。有什麼意義?
只是賠了自尊而已。
因為我們第一次相遇在酒吧,後來成為了一種烙印,
只要我到酒吧就必須憶起你。
要到什麼時候,才可以喝醉了之後不為你哭,
才可以喝醉了不再想你。
我好想你。我知道你會傷心,可是我真的好希望
、好希望、好希望,我從來沒有遇見你。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2-06 09:54:00
其實可以不去酒吧也不喝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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