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過了快兩個月了,
找的公司都是無聲卡,
老爸老媽一天比一天逼得更緊。
家裡舅舅欠錢,
搞得現在整個家族烏煙瘴氣,
前天還心情不好喝酒開車,
整台車撞到電線桿,
被開了酒駕,
繳罰單加上修車一下子硬生生的多了二十萬,
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最近看了一些書有了一些感想
當人沒有希望或是壓力很大的時候,
就會拿一些非常具體的事物來定義自己的生命,
最常見的就是拿金錢,
來看自己的人生是否是成功的,
還有也會做一些很讓人受不了的事情,
來看自己在別人的心目中到底有幾分重,
我個人是覺得每個人的心中,
不管是在哪個情況都會有一部分感到孤單,
如果沒有學會怎樣處理自己的那一部分,
就不能成為一個穩重的人。
我的人生目標就是成為一個人中人,
我覺得這部分是成為人中人的很重要的部分。
還有我最近在想,
一直以來都是為了別人而活著,
可是跟上面那個部分一樣,
最好可以為了自己而活著,
可是人真的有辦法為了自己而活嗎?
為自己而活是怎樣的人呢?
我覺得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可能會讓我變成一個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