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iSreaL (゚∀。)   2018-03-13 20:02:54
幹嘛要做既不必要又不快樂的事情呢?
覺得必須做些什麼移轉注意力?
但是又沒好的目標
吃吃地想?然後就太撐惹,反而有些難受。
除此之外還多花錢
沒能省下一塊錢:就是損失一塊!
具體來說是多花惹55元55.2。
- - -
數度想傳訊息,不過還是算惹。
等到明天來查明真相,證據印出來再做討論。
憑空臆測,直覺準不準,值不值得相信,都無意義。
證據會說出什麼話?
不要亂腦補?
還是先記一下。
我覺得當天有兩份,一份沒出去。
看會不會被推翻。
3/9?
如果是3/10是另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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