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依舊是個陰濕的下雨天
我赤腳踩過水窪
突然發現當自己不害怕的時候
這件事情對自己就沒有影響力是什麼意思
當我不害怕對方的憤怒的時候
對方是憤怒是高興對我來說就一點都沒有影響
當我不在乎對方要再一起還是要離開的時候
對方的決定對我來說就一點也沒有關係
我發現當一個什麼都沒有關係的人
是一個很強大的人
因為任何情況這個人都能夠處變不驚、泰然自若
是一個絕對的主導點
因為我已經做了所有我該做、我所能做的事情了
如果這個人還是要一直糾結在過去時刻的印痕中
那就已經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了
我道歉了
低姿態了
也讓對方發火了
既然對方不聽解釋
那麼我也就不解釋了
我在這件事情中學到了寶貴的一課
當我憤怒時
不要說出任何傷人的話
因為我所說的話
會被對方視為一種攻擊
當對方是典型的2.0的時候
這個事件就會持續觸發他2.0的情緒度
連帶會影響到他身體的健康狀況
傷害別人並不是我的本意
我們其實都只是想要把事情做好
得到圓滿的解決
下次說話的時候要注意口氣
不要用責怪的態度去跟對方交談
尊重很重要
尤其是像這樣自視甚高的人
剝奪了她的自尊、大概比殺了她還要讓她怨恨
不要帶著敵意溝通
因為情緒度是很容易傳染的
而我永遠不曉得人的印痕庫中到底有那些可以被我觸發的東西
早就知道她脾氣不好了
還硬要往槍口上面撞
我想我也是有點自掘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