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4 收到傳票

作者: henx (henx)   2020-01-15 22:42:35
今天下班回到家的時候,發現我有一封關於法院的信件
全家人都在等著我拆這封信,還滿感動的,至少沒有先拆開來看
拆開來看先發現要去台中法院,然後我是告訴人
就不太知道我到底是被告還是告別人之類的,不太懂意思
不過裡面有夾雜一張被害(告訴人)意見表,應該是被害吧
兩年前去報警的事情,今天才有事情進展
還以為之前買東西被詐騙就一年收到結果就結束了
沒想到還有進展=0=,不過我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件事情
還是說是我詐騙別人?我也沒有做什麼詐欺別人的事情啊
還是要找時間打電話問問看好了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20-01-16 00:05:00
您告別人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0-01-16 05:05:00
被害人,原告身分,就不是您去詐騙別人的案子,是被詐騙一個案子拖拖好幾年不無可能...-.-傳票上應該有書記官的聯絡電話前陣子收到傳票,昨天才去開完一個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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