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單親媽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卻因37年未曾謀面的母親名下有財產遭拒,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建議下,莊女聲請免除扶養義務。莊母得知莊女過得不
好聲淚俱下,也說自己有工作,不需要莊女扶養。但法官認為,既然莊母有
工作可維持生活,受扶養的狀況不存在,自然也沒有放棄扶養的必要,駁回
了莊女聲請,並要負擔程序費1000元。
40多歲的莊女離婚後,一份薪水要養雙胞胎女兒,又要付房租,壓得她喘不
過氣來。她到區公所申請低收入戶補助,但公所人員發現,她的母親名下有
不動產,也還有存款,這些都必須列入家戶所得,所以無法通過低收入戶的
認定,這讓莊女頓時晴天霹靂,想起37年前不好的回憶。
莊女未滿10歲時,莊父外遇,小三還動手毆打正宮莊母,讓莊母吃盡苦頭,
直到小三替莊父生了孩子,莊母才決定離婚,黯然離開。但她仍思念莊女,
曾趁著午休帶著零食去學校找她,但是莊女的外公很反對,還會責罵莊母,
最後莊母改嫁,從此消失了37年。
莊女將這段往事告知公所、里長,公所人員建議她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莊母的義務,才有機會獲得低收入戶補助。開庭前,莊
女透過朋友、警察,終於找到莊母,但她不願見面,莊女仍依民法1118條聲
請免除扶養義務。
莊母得知女兒狀況不好,向求法官供稱,她有工作,在當店員,雖然只有基
本工資,但可以靠自己生活,老闆也告訴她,如果體力還可以下去,會繼續
聘她,她的勞保年資已超過25年,現在、未來都不需要莊女扶養。
法官依據證人、莊姓母女的供訴,以民法1118條認定,莊母未盡扶養莊女的
責任,也不是沒有依據,但以民法1117條的規定來說,長輩在沒有能力生活
的前提下,晚輩才有扶養的必要,然而,莊母名下有存款、不動產,目前也
在工作,雖然自稱不需要扶養,但依法莊母需要扶養的狀況還沒發生,自然
也沒有免除扶養的必要,所以駁回了莊女的聲請。
.....................
不少人說什麼 恐龍法官啊 法匠啊 都低收入戶了 都沒錢了
啊~不是跟那母親三十七年都沒有聯絡了
為什麼不給過
單親不給過啊 法官想逼人去死啊
嗯....
好...
我們來理清楚
1. 主角沒錢 找社工 申請低收
2. 查了一下 主角母親有資產 所以沒有通過
3. 因此 去法院申請免除扶養義務
4. 不給通過
好先從第四點開始
為什麼呢 法官解釋了 兩要件
法官依據證人、莊姓母女的供訴,以民法1118條認定,莊母未盡扶養莊女的
責任,也不是沒有依據,但以民法1117條的規定來說,長輩在沒有能力生活
的前提下,晚輩才有扶養的必要,然而,莊母名下有存款、不動產,目前也
在工作,雖然自稱不需要扶養,但依法莊母需要扶養的狀況還沒發生,自然
也沒有免除扶養的必要
1. 母親未盡責任 好這一項通過
2. 母親需要被扶養 她有資產 所以這一項沒通過
莊母需要扶養的狀況還沒發生
莊母需要扶養的狀況還沒發生
啊~公司還沒破產 你申請破產當然不給過啊 因為破產的狀況還未產生啊
你今天申請離婚 當然不給過啊 因為 首先 離婚第一個要件 你要先結婚
結婚 第一個要件 要有伴侶啊 但是 你是單身肥宅啊 因此
結婚狀況還未發生 離婚當然不給過...
但白話一點
搞錯了啦 你應該去打什麼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 之類的
鄉民也有人說應該打拋棄繼承
不是啦
是要打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
今天法條是說你老媽有錢 你不能申請 然後 你要打說 我不認我的老媽
而不是 我不要我老媽的錢啦
因此 就算你申請我不要我媽的錢 但是 法條還是一樣你媽有錢 你不能過
最後還是 不給申請低收入戶啦 你要打說 我跟她已經不是親子關係啦
因為 你們法律上還是母女啊 (對...就是讓你媽不再是你媽
不是聽過 有子女 對父母拋棄繼承 然後繼續扶養父母啊
因為 法律上 還是親子啊 你只是打說 我不要他們的錢(應該說白話點 債務)
對不對 老爸破產欠一堆 打擊過大 住院快掛了 兒子知道後 拋棄繼承
怕老爸掛了之後 債務跑到他頭 然後呢 打完官司後 通過了 就把老爸丟到醫院不管了!?
當然不會啊 當然還會照顧啊 因為還是父子啊 對不對
(簡單地講 不是不要你媽的錢 而是讓你媽不再是你媽
(就是把你身份證上面的母親欄給消掉啦
不是打扶養官司啦
啊~X!!! 人家母親 目前狀況 有工作 有資產 當然不需要被扶養 當然不會過啊
但是也不能怪女主角...
因為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建議下,莊女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建議下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建議下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建議下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建議下
不是律師組成的嗎?
搞不清楚狀況喔...
這是專業性組織
可不是什麼 醫院啊 宗教啊 等等的志工之類的啊
超廢的啦...
吭爹啦 這律師那裡來的
那所花的時間 還有一千元費用 應該叫法扶賠吧
然後呢...
懂了吧
為什麼 我強調說 我被衝康後 看到竟然打著神明的名號
我真的火大了
我是很傳統的人
你叫我罵神明 我不敢啊
然後
竟然用神明害人!? 神明會害人喔...
我說過了
東方華人的尊敬 就是保持距離 不像西方 就去親人家的臉啊 手啊 抱抱啊
我記得小時候 長輩來時 小朋友都要退避
大人坐的椅子 小孩子不能坐 不敬
人都這樣子了
更何況神明
對不對
因此 我不是強調 為什麼都沒有跟神明道歉 是我開玩笑的嗎?
當然是認真的啊 對不對
(看到他們無限制
(簡直把神明當作螺絲起子狂用時...SIGH
喵=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