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了
以後如果遇到死纏爛打的男人
死硬要綁我入婚姻
我會開出條件
第一 買透天房子給我娘家全家人住
居住著包括我生母 同母異父妹妹
哥哥 哥哥小孩一個 嫂嫂 大妹妹 大妹五個孩子
以上簡稱家人代稱
雖然我不曾有實質上家人待遇
第二個 要養我和我娘及我的新造全家人一輩子
第三個 我和他全新建立的家庭由男人負責
第四個 婆家一切的開銷由男人負責,我不負責任何家庭義務責任
因為我沒能力
男人不懂我的善良
只好用條件讓他明白
你若願意答應承諾並且簽家庭婚姻契約書
你有能力做到
有實力做到
我就答應嫁你
但是我的後半輩人生是屬於我的
你無權剝奪我後半輩子的人生自由權
將來有小孩都由你負責養和照顧
以上做得到再來纏我
我想大概沒幾個男人有這種本事
就算有
男人一定覺得不公平
但是我這麼做也是做功德善事
雖然這樣有點強迫男人做功德
但事實真相我過去被強制背負的責任也是如此
最後我也沒能力承擔
他們也沒房子住
我心疼他們流落街頭
不如叫有能力者給資源救濟做善事
也是為他人積功德和福報
我想應該沒有這種男人會答應和出現
若真的會答應和出現
我可以冒著違反我曾經發過最毒的誓言
以性命交換
我大概是有瘋子的特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