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好了
第一 我知道憲法有規定人民有旅行遷移的自由
但是 有例外條例 基於公共利益之上
對...
如果為了公共利益 是可以限制你的
要不然...如同這次案例 好了 你出國了 可是 你生病了
你會不會又要要求 更多人冒著風險來救你 對不對
WHY? 憲法也有約定 國家本來就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啊
對不對
第二 那麼程序上... 扣掉什麼國家緊急狀況 例如 WAR 重大經濟危機
這種方式 必須 通過立法院 然後總統認可後 才能執行
所以 基本上 各縣市說什麼師生不準出國 大都是勸導性質
因為 就如前面所講 當通過立院 認總統認可後 然後該通過的法律
有給予各地方自治政府權力時 各地方自治政府所宣布的 師生不準出國
才有真正的法律效力...
那可能人家就說 喔耶... 那我可以出國了啊
嗯...
可以啊 出了國 地方政府要處罰你 你可以告違憲 聲請大法官釋憲
一定違法 因為目前沒有任何的法源依據
可是呢... 你就變成了全民公敵了啊
那六名境外的 被罵得多慘 愛玩嘛 你爽完後 全民買單喔...
更別說 你是老師之類的公務人員的話...
地方政府可是你的老闆
試問 你未來的日子會好過嗎? 對不對
沒辦法
之前 限制醫聊人員出國
是啊 被罵翻了
可是 看到現在 是不是一種明智之舉
看看 我不去亞洲 去歐洲啊...
結果呢...
歐洲 美洲 都在陷入危機之中
想想看...
如果 醫事人員只要有一個是所謂的無症狀傳播者...
哇塞...
台灣馬上爆炸了...
WHY?
新冠病毒號稱老弱殺手
那裡老弱最多... 就醫院啊
所以 說難聽點 地方首長現在刷存在感... 真的就是順勢而為啦
而且啦...
別說老師
說高中生以下好了...
你未來要考大學...
你想未來 大學教授審你資料時 第一個想起就是那個被全民公幹的出國高中生嗎?
對不對
喵=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