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被解約過的案子最後都失敗了。
1.鳳凰庭園,三天內成交,被解約專任約被破解後來被成交。
2.華中街公寓,一周內成交,被解約,之後被賣出。
3.寶徠花園,成交解約共兩次,最後被前同事成交。
4.台北晶麒,報成,買方秒解約,屋主自售賠錢出場。
大概解約後,屋主在內心也會投下不信任票吧?即便他知道跟你沒有關係,但是就是覺得
你這事情處理得不夠好。
我要有心理准備可能辛苦了一整個月,依舊是做白工的結果。為了解這個約,這幾天我去
了新莊五股四次,明天還要再去一次歸還權狀,我不會憐憫買方,就跟沒有人會憐憫我們
辛苦的業務一樣。
昨天把這個人罵一頓,明天我要有心理準備,我可能還是會破口大罵。
這次跟上次的案例都學習到,對這些人無須憐憫,就收到最高就是了,一毛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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