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診
看到脖子上的幾條傷痕
醫生很生氣又無奈
「你還是住院吧」
我不斷搖頭
「可是你答應不傷害自己的事沒有做到啊」
「你這樣我們都很擔心」
然後我就爆哭了
「我傷害自己是因為很痛苦,痛苦到無法承受,不是因為要給大家壓力或要脅大家啊」
醫生說「你再聽一次,我不是在指責你
只是我們一定會擔心你啊。你現在就像國中小女生,想要交朋友,想要自由,這些你當
然都可以得到,但是你要想,這是不是你能承受的後果?」
「如果不管你,你被人家下藥了,或染病了,或傷害自己死掉了,這樣真的快樂、自由
嗎?」
我聽著。
我想的是,我想這麼做的原因是懲罰我自己
用放縱自己或傷害自己來懲罰那個愚蠢到不行的自己
只有這樣,我才能原諒自己。
但我勢必會失去很多,我知道
但現在的我也沒剩下什麼了
有差嗎?
出診間後,
護士小姐還在預約單上鼓勵我:
生日快樂,辛苦了。
生日快樂,至少我活過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