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出來
我並沒有開心的感覺
今晚的我又難過了
自責居多~
或許他們說的是刻意扭曲的事情
法官說的有些也是實際的建議
官司誰輸誰贏已不再重要
開心的是當初希望我們分開的人們,你的家人們
如果當作一部電影來看
觀眾的視角
也會這樣認為吧
法官也有說 他已經不愛妳了
也算有幫我先生發聲~
當我說不想在法院廝殺時
先生說,那不是廝殺
現在,你知道是廝殺了嗎
又或者,你們只是扭曲指責嫌棄的那一方
所以一點都不覺得殺了別人
有些人,因為孝順,
有一些不得已
有一些人因為傳統觀念,受傳統教育,所以覺得媳婦應該怎麼樣的
但是現代人,生活在現代,有一些事情,是不是該有點自覺
我的自責是,當先生跟我說他的感受時
我應該同理到底,什麼是"到底"
就是不要去解釋,不要去說明,認同對方的感受給予永遠的安慰
" 妳不知道我需要照顧嗎 "
" 我覺得你需要被照顧,所以我留下來,縱使我有多麼不舒服也是 "
但我是一個"人"
會累,會痛,會委屈,聽到那些嫌棄的話語,會難過
我真的很用心想給予他完善的照顧,希望他好過
仔細分析他們說的話語,
公公對著我先生說"她又不會煮飯,不會騎車,不會開車,怎麼照顧好你"
是嫌棄,意思是 "我才比較會照顧我兒子"
這是公婆叫他回去給他們照顧,先生說不用,他不想回婆家後,長輩說的話
於是,長輩在法庭上的辯解,我無法接受
長輩說,我是說她又不會煮飯又不會騎車開車,桃園那種地方買東西不方便
所以我煮東西給他們吃
既然這樣,那句" 怎麼照顧好 " 是從何而來 ?
用邏輯來想,客觀的第三人法官跟我的想法雷同
而在醫院的時候,"桃園那種地方買東西不方便",並沒有這句話的存在
只有" 她不會開車不會騎車,怎麼照顧好你,
你回來永和住,我們照顧你,叫你老婆也來住
她可以來這裡工作啊 "
婆婆說: 當妻子的這時候要留在先生身邊,你不懂,我教你,所以妳先不要回去
停頓了一會兒再說: 等一下爸爸載你們回去,妳也不用跑來跑去
她在法院的解釋是,她那時候就吵著要回家洗澡,
我是要教她,因為她年輕不懂,這時候我兒子很需要老婆在旁邊
那時候他們住離醫院遠,我是好意
嗯? 如果是這樣,那為什麼後來又叫我先生回去婆家給他們照顧呢 ?
好意去哪裡了?
我有吵著嗎? 好像有自己的需求就是" 吵 " ?
一下說是因為要載我回去,一下又叫我回婆家住
說不讓我回去洗澡是好意,說我不會開車騎車也不會煮飯也是好意
如果真的是好意,是不是會讓我回去洗澡休息
我怎麼看都覺得,是為你們自己好
兒子回家最好,別人感受不重要
累死是她的事,因為老婆就是要在先生旁邊啊
那婆婆妳自己呢? 做得到兩天不睡覺,生理期不洗澡?
妳不是也在公公住院時回去永和?
自己做不到,憑什麼要求我啊
"我家那麼舒服,她不願意住,我家那麼大,她連回來都不願意"
"她過來還找我兒子出國,都不願意跟我們見面,過年也不回來,花我兒子的錢
我兒子的錢都是他在管"
於是2019的這些話語與2020法庭上的話連起來了
我覺得這些是實話,真心的話語,而不是律師的招數
而我先生,相信他們的解釋
他們說他們是善意的,他相信
那誰是惡意?
毫無邏輯的話語,謊話連篇
這樣,上法庭,不是廝殺嗎? 因為沒有和解的機會了
加深了對我的傷害,我與他的感受依舊沒被顧慮
開心的是證人理所當然的貶低嫌棄
二度傷害
我最難過的是我先生的態度
他不是選中立
他是選他家人
如果是有條理的選擇,我還會服氣
如果依照邏輯推理還裝聾作啞
我會很冤枉
儘管這樣
我依然相信婆婆那時候補的那句,爸爸載你們回去,妳也比較不用跑來跑去
有10%的善意,為我好的部分
公公幫我買了早餐,也有他的善意存在
至少有想到我
理性分析完畢,希望自己不要陷在受害者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