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六 晚上七點多我把衣服拿去有代洗烘折的洗衣店置物櫃放著,
因為當時代洗阿姨不在店裡,所以我先把要洗的錢放進我的洗衣袋內,總共四百多。
之前都一直是這個模式,沒什麼問題。
但那天心裡忽然有個不安的預感,所以馬上私訊阿姨詢問她隔天(日)有沒有上班,
結果阿姨說她休假,禮拜一才會在店裡:(
當時我人不在,想說等隔天下班先去把衣服拿回來,
結果下班後衝去拿,打開袋子發現錢真的不見了......
我還懷疑自己是不是沒放錢,
但是想想不對,因為原本我只放兩百,後來怕太少又多放了兩百還有幾個零錢,所以記得
很清楚總共四百多。
把房間翻了遍沒找到錢,馬上打給阿姨請她幫我調監視器,
調完發現錢真的是被一個阿伯偷走了:)
原本我以為是去那邊洗衣服的客人臨時起意去翻櫃子偷錢,
如果是的話我也就算了,畢竟我自己沒把錢財收好也是我的問題,
但這個阿伯真的很可惡耶,是專程騎車來洗衣店翻櫃子偷錢的,還不止偷我的,每個櫃子
都翻一遍。有夠垃圾:)
所以我報警了。
一開始那個女警還不太想理我,
那眼神就是覺得為了四百塊來報案很瞎。
不就還好剛好跟第四分局刑警聊到這件事,
他有先幫我打去派出所打聲招呼,
其他警員聽到才馬上過來幫我。
幹我就是不爽啊,不論金額大小這是蓄意偷竊欸,
看起來好手好腳的還敢偷錢?
算你衰小偷到我的錢,欠教訓:)
剛派出所來電,人已經抓到了。
速度算很快,離我報案時間不到一星期。
對方想跟我談和解並願意賠償我損失,
我看起來像是缺那四百的人嗎?
我缺的是四百萬:)沒 開玩笑的
為了減刑才想跟我和解喔?敢偷就要敢承擔嘛
偷我錢想減刑還要我多跑一趟去跟你和解,
吃屎啦^^
去地檢署慢慢跟他們聊吧 阿伯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