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因為妳,塵封了許多年。
最初一開始是搞到自己忘記,沒想到後來被妳拿去。
事後聽到是在妳手上的時候,其實有點欣慰?
畢竟,到後面這是因為妳而存在,所以在妳的手上我也覺得是死得其所?
沒有想到的是,隔了這麼多年,又因為妳再度回到了我手上。
這就是緣分嗎?注定我們會因此而有所連結?
讓我不禁想起當初妳遺留的證明,前幾天妳說可以拿給妳。
那個專屬於妳的證明,我想是時候再度回到妳的手上了
這些年,我們都經歷了不少,最後還是又交集在一起了
緣分呀,真的無法解釋,也無所適從。
當是拿夠做到的,或許就是把握當下,不要又再一次錯過。
畢竟,能夠再次相遇的機率有多高呢?
是的,我回來了,因為妳再度的回到熟悉的地方
這次只為妳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