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2~~84

作者: sheep3945 (好隻羊)   2021-10-02 23:30:02
【倒數84天】
本日進度節錄
憲法比例原則操作
代表釋字:J476→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
[案例]退學處分是否有違比例原則?
目的:確保學生學習達一定之水準
手段:退學
Step1.目的:依憲法23條為增進公益
Step2.適當性:有相當程度之助益
Step3.必要性:
如認為不符必要性:必須假設尚有最小侵害手段ex.留級、肄業、雙二一
如認為符合必要性:必須假設尚有更重侵害手段ex.一科不及格即當掉、開除學籍
Step4.衡平性:倘於必要性中認為「符合」,才進行判斷,並比較「目的」確保之重要性/退學手段之嚴重性 間是否輕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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