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4~82

作者: sheep3945 (好隻羊)   2021-10-04 22:21:02
【倒數82天】
星期一應該是休息日,不過還是決定...
本日進度
工作權
代表釋字:J514
[案例]J404
一、保護領域:J514理由書→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而有開業、停業
與否及從事營業之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用藥為人治病的職業執行自由受工作
權所保障。
二、限制:凡使基本權無法完善行使者均構成限制。中醫不得使用西藥,對中醫之職業執
行自由構成限制。
三、限制合憲性:
(一)形式上:符合法律保留(因函釋符合醫師法、醫療法之要求)→J443理由書
(二)實質上:比例原則+三階段理論
※三階段理論:J649理由書
1.職業執行自由之限制:關於從事工作之方法、時間、地點,其目的→一般正當。
2.職業選擇自由之限制:
(1)主觀條件:特定職業所具備之專業資格能力可經訓練培養而獲得,其目的→重要公益。
(2)客觀條件:特定職業之條件限制非個人努力而可達成,其目的→特別重要公益。
1.審查密度:一般公益
2.比例原則
(1)目的正當性:落實醫療專業分工以維患者權益係屬一般公益,故具目的正當性。
(2)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均符合
四、結論:與憲法保障工作權之規定,尚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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