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感覺不到自己的價值 所以反過來賦予自己價值
認為自己在他人看來有缺陷的人格是獨特且實在的
藉此重新塑造自己的價值觀 否定他人能替自己作價值判斷
就像數學上的公理一樣 例如不接受平行公設產生一套非歐幾何
不接受選擇公理就自己建一套數學
將道德和價值形式化後也是同樣道理 拒絕大家公理的普遍價值
因此也否定了那些為了最大化該普遍價值所推導出來的道德原則
所以別人也無法聲稱我做錯了什麼 因為始終我和別人都不再同一個公理系統
也許有人聲稱道德和價值不能這樣形式化 那沒有形式化知識的背書
這些東西的有效性又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