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dowo (莫忘初衷)
2021-11-09 19:25:40今天天氣變好冷呀...
早上出門時,穿了二件外套,
但騎車還是覺得冷冷的...
真的感覺氣溫降了很多,
看氣溫顯示:台中16度C。
可能是因為冷冷的關係,
今天早上,一整個就是很愛睏。
今天大S經理說了一件事,
讓我不太能夠接受...
=>他竟然要我拿自己的小章,
蓋看過的合約背面當作騎縫章。
真心覺得很奇怪咧~
當初是他自己說想要做一個法務審閱專用章,
結果後來又說他要拿他自己的律師章來蓋印,
現在卻又說因為不想要自己蓋太多份太多章,
而要我蓋自己的章在合約後面,真的很奇怪..
他還一直在電話中說服我說,
這只是當騎縫章,不會有背書責任..
他是律師,蓋律師章可以負責。
但我只是一個一般員工,
卻要我拿自己的私章蓋章,
這..我想一般人都不會接受吧?
問他法務審閱專用章的方式呢?
大S經理卻說還沒有請示高層主管..
難道就因為他不想要去詢問,就可以這樣嗎?
當主管的人,應該要有基本的SENSE吧。
作者:
sinthun (尋找真愛ing)
2021-11-09 19:31:00神隊友辛苦了,要乖乖跟她好好溝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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