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

作者: Wolfgang9527 (Madao)   2022-01-28 09:27:13
人啊~
二、 即使赴日,我也並未主動結束與「反閒」的關係:
這是一直以來我們四人的共識,去日本打工度假,是我26歲就開始有的夢想,後來成立了
頻道後,延後了這個計畫,一直到29歲的出發年紀限制的到來(超過30歲就不符合打工度
假簽證資格),才和鍾佳播及樂咖討論暫時離開的想法。至始至終,我們都有共識,我是
會再回來的。也是因為從來不認為自己離開過,在日本期間,我頻繁地和鍾佳播溝通、討
論頻道狀況,也討論團隊的執行,並擔任團隊溝通的角色,這些都有對話紀錄可供證明。
.........
難怪人家會討厭你
大家待在台灣打拚
你一個人去日本打工度假!?
你今天高中同學合伙搞事業
你留下同學 一個人跑去完成你的夢想!?
在日本期間 一直強調你有出力
可是瑞凡...
如果今天事業失敗了 受害者不是你 而是其他伙伴
因為你是在打工"渡假"
啊~就你的夢想最重要 別人的夢想不重要!?
那今天 我去一家店當員工 員工就只有我跟老闆
之後 我有夢想 我要去澳洲打工渡假
我去了 然後呢 我在澳洲有跟老闆討論怎麼經營 怎麼賣東西喔
然後呢 老闆越做越大 開分店了 我回來後 我要求要當分店長!?
一點不好意思都沒有喔...
老闆沒有資格拒絕我!?
因為
我頻繁地和鍾佳播溝通、討
論頻道狀況,也討論團隊的執行,並擔任團隊溝通的角色,這些都有對話紀錄可供證明。
................................................
如果今天老闆倒店吶!? 我在澳洲賺的薪水是不是要分給他
真的 爽的都是你 然後還不會不好意思吶
原來工作可以這麼FREE喔...
然後...
後面呢
一直強調 請提出證明
收入均分、薪資均等? 請提出證明
澄清「廣告製作案」並非業配。另要求佣金「四成」一事,請提出證明
我就感嘆了
今天是你攻擊我 我反擊 你反而要我提出證明 你的薪資單呢? 沒有嗎?
你我說我偷客兄 我否認 你反而要我提出我沒有偷客兄的證據!?
全天下人都欠我
更別說
一個重點
在公司成立初始,猛將便提出身為員工的三人先不須由公司投保,各自找尋工會掛保即可
,大家也同意。因此,是在猛將提出要檢舉公司不符勞動法規時,團隊才委由我來對他發
出存證信函。
你為什麼要做這件事...
他根本沒有解釋...
你都幹這種事 不踢你?
喵=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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