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感想:
以前都覺得十一奉獻相當斂財
不過如果比起那些,要人傾家蕩產捐錢的宗教團體
十一奉獻好像比例抓的還不錯
奉獻這種事,是這樣的:
要嘛隨喜,捐個五元十元、五十一百,禮輕情意重;
要嘛就要夠多,多到產生一種份量感與儀式感
10%,真的是頗剛好,剛好會很在意,但又不至於太過影響生活
不至於殺雞取卵(大於10%好像就有點太過份的感覺)
比較正向去想,如果今天某某教徒,固定捐10%收入
他可能會為了想多捐一點,多貢獻一點給教會
就更努力,想方設法增加收入,結果收入從三萬變成四萬
可支配的錢就從兩萬七,變成三萬六了
對教會好,對他本人也好
假以時日,說不定為了主耶穌(之類的),收入又到五萬、六萬、七萬了....
所以,要人捐錢捐到沒錢的宗教團體,大概是做不大的